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未成年人进行大额消费,该消费行为是否有效?12月7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成功调解一起10岁小孩私自购买手机的消费纠纷【进入黑猫投诉】。
今年11月27日,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接到钦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投诉人覃先生称,其10岁孩子三天前偷拿家中现金,在灵山县灵城街道某手机维修店花费3200元购买了一部二手苹果手机。经查询,该手机于2021年1月激活且有维修记录,覃先生认为该商家诱导未成年人购买该手机,要求商家退款遭拒,遂投诉该商家。
因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灵山县市场监管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灵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11月29日下午,执法人员致电覃先生向其了解具体情况及投诉诉求,并与覃先生一起到被投诉人的门店进行核查处理。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被投诉人现场承认其近日确有向一名未成年人销售过一部二手苹果手机,并向执法人员出示了购买票据。经覃先生确认,票据上的客户系其孩子。被投诉人表示,覃先生的孩子说是经家长同意前来购买的,是其自行选择、自愿购买,且手机未存在质量问题,故坚持不退货,只同意替投诉人销售该手机,调解因此陷入僵局。
于是,执法人员决定采用分开调解的方式处理。一名执法人员负责向被投诉人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另一名执法人员向投诉人解释说明相关缘由。最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现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投诉人现场退回2500元给投诉人,投诉人退回手机及其配套的蓝牙耳机、充电器等。至此,该起消费纠纷圆满解决。
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未成年人到店进行大额消费时,经营者应与其家长沟通,确认是否经过家长的同意。作为家长,应当履行监管义务,加强对孩子理性消费的培养和教育,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致电12315消费维权热线或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林春倩 黄缨茹
编辑 | 邱经炜
审核 | 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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