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工作结束。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介绍了新冠治疗药品参与2022年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有关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Paxlovid因生产企业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报价高未能成功。上述负责人表示,虽然Paxlovid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但临时性支付期满前,新冠病毒感染的参保患者使用这些药品均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据该负责人介绍,根据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
今年,共有阿兹夫定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下文简称“Paxlovid”)、清肺排毒颗粒3种新冠治疗药品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参与了谈判。其中,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
据悉,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经过本次谈判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已达600余种。同时,为满足各地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的需要,近期各地医保部门结合当地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又将一批新冠对症治疗药物临时纳入本地区医保支付范围。总体来看,医保报销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药品种丰富。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近期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指引(试行)》,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的新上市抗病毒治疗药品,采取全周期多层次的措施引导企业公开透明合理定价。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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