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近日,江西赣州章贡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移民管理警察在日常走访时发现,辖区两家酒吧涉嫌非法聘用外籍人员。
经查,日前,第五大道某酒吧新店开业,为营造气氛,该店招聘一外籍男子担任MC,从事喊麦工作。据该外籍男子交待,除该酒吧外,其还在另一酒吧兼职,每日23时至3时在两家酒吧工作。
该外籍男子未按规定取得在我国就业的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证件,属于非法就业。两家酒吧负责人在未核查相关证件的情况下便聘用该外籍男子从事相关工作,已构成非法聘用外国人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该外籍男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涉案两家酒吧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并没收非法所得。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三条 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
(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第八十条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移民管理警察提示
如发现外国人非法就业相关线索
请立即向公安机关
或拨打国家移民管理机构12367服务平台举报
来源:章贡公安(ID:zhanggonggongan)
编辑:刘昆明 王皓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