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 全国人大代表朱苏荣: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要抓好这一环

专访| 全国人大代表朱苏荣: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要抓好这一环
2020年05月22日 20:46 金融时报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凸显。李克强总理5月22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其中重要一环是解决企业抵押担保。”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朱苏荣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相比于商业性融资担保,政府性融资担保具有保本微利和准公共产品性质,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目前,我国初步构建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三层融资担保组织体系,建立了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中央、省、市、县担保机构之间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和业务联动机制。朱苏荣认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存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空间。主要包括:资本金规模偏小,自身实力不强;政府性融资担保功能发挥不充分;部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信用不高;治理结构不完善,业务能力待提升。

为此,朱苏荣提出三点政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性担保机构监督考核。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取消各部门和投资人对政府性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突出保本微利和准公共产品性质,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加强对担保机构日常经营规范性、支持小微企业情况和资金投向监管,将其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放大倍数下限,更好发挥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作用。建立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制度,小微企业业务年度代偿率未超过一定水平,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的前提下,发生的代偿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注资控股和再担保功能。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进一步发挥龙头作用,加大加快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参股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结合地区经济金融发展差异,适当降低合作门槛,扩大合作范围,实现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各省级合作机构全覆盖。

三是多渠道补充担保机构资金来源,提高担保机构风险分担能力。在保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和参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财政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兼并重组和上市挂牌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弥补前期资金缺口,履行担保义务。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张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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