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话固收
《央行前首席:警惕城投“扎堆”违约》,文末就提到了地方债务货币化的问题。
这两天,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马骏又发表文章,《关于财政赤字货币化之我见》,一时引起关注。
马骏:丧失“纪律”的后果
债务货币化也好,财政货币化也罢,本质是一回事。说白了就是印钱还债。
方式有很多,提的最多的比如说央行直接去购买地方发的债,甚至直接去购买非标资产,一度还有人提出直接去购买企业债。
马骏在最新文章里,对“财政货币化”很明确怼了一回。特别拿国民党时期的中国、70-90年代的智利和秘鲁、最近的委内瑞拉做了例子。
言下之意明显:这么干的最后几乎都没什么好下场。
印钱一时爽,事后那什么……通货膨胀、货币贬值这些一般都看得到,但是马老师另外讲了一些还是很贴合国情的。
比如超发的货币很容易推高资产泡沫。房子热、股票热来钱多快,为啥要把资金辛辛苦苦投到漫长而不确定的实业里去。
再比如财政货币化意味着“政府部门、且只有政府部门的债务不需要偿还。”(马老师原话)那么很显然,政府部门会比赛着扩大债务。这样的后果是政府体系会进一步占用各种资源,经济效率整体会下行。
在马老师看来,现有的政策储备箱已经够用了,货币化这事儿干不得。
财政与金融的隔离趋势
1995年3月通过,2003年12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第三十条也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这些法规对应的背景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很明显的“强财政与弱金融”格局。央行大量的专项贷款,发放给国企、老少边穷地区以及新兴的经济区。
结果是许多地方都认为央行的贷款根本不需要还。即使财政部制定了划扣中央转移支付的办法,最后也根本执行不下去。
所以《银行法》出来,是对财政和金融做了一个隔离。这种隔离到目前为止仍然很重要,也没有看到任何修改相关法条的议案出来。
所谓“货币化解决”,有混搭财政金融的嫌疑。在当下的时点,也难谈得上有法律支持。
人民币的“锚”
从国际上来看,能够印钱并且不引起国内大规模通胀的国家,无不具有以下特点:
1、为国际结算货币或者国际贸易发达
2、开放程度高流动性好
3、国家基本面强大
这当中最典型的自然是美国。作为国际结算货币,理论上印出来就可以去国外消费花掉,通胀并不会完全由本国人承担。看看下面这张图,2000年以来美国的政府支出。基本上就是全世界默默为美国人民买了单。
美国能这么做,最大基本面仍然是第一强国的背景;全球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前天,美国证监会公布一份文件,沙特主权财富基金近期买入了包括波音、花旗在内数家美国股票超过23亿美金。而四五两个月份,沙特跟美国签署多项军售合同,单独5月13号波音两项导弹合同就超过20亿美金。保护费到处收点,碎银子就成了大元宝。
能够采取这种经济措施的,有且只有美国,别无分店。
反观人民币,推行国际化的道路,还相当曲折而漫长,充满不确定性。何况在国内房地产泡沫庞大的情况下,货币化与房住不炒并行不悖基本不可能。
往宏观点说,人民币还在建“锚”,在此之前任何货币化的举动,既是对锚的定力的减损,也可能冲毁任何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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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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