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信托圈
导读:陈老板:家族信托是否可以代替遗嘱,即使哪天我不在了,还是能持续按照我的意愿传承?
【案例】
陈老板59岁,是当地最大的皮鞋厂老板,企业经营稳定,盈利状况良好,陈先生早年有过一段婚史,大女儿和大儿子已成年是陈老板与前妻所生,后陈老板与现任太太结合,有了8岁的小女儿和5岁的小儿子,陈总已经有了退休的想法,但是陈总太太最近闹得陈总不得安宁。陈老板与前妻离婚时,大女儿和大儿子均已懂事,因此对于陈总现任太太有较大的抵触情绪,一直无法和睦相处,且子女之间年龄差距较大,陈总现任太太的两个孩子年纪尚幼,因此陈总太太很担心如果未来大女儿或者大儿子接班,会对自己的孩子不公平。
在高净值人士所要思考的诸多问题中,如何平稳高效地传承家族财富往往是令人头疼的问题,家产传承,传给谁,怎么传,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比如感情上的亲疏远近难免让父母有失偏颇,比如子女各自的生活现状又让父母难免会对哪个孩子多一份担忧和心疼.如何做到利益平衡,使得家族财富平稳过渡到下一代的手中?保证家族关系融洽,保证家族后代在家族利益的问题上观点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使得家族财富代代相传,薪火不息。
因为没有提前做好传承规划导致子女争产家门不得安宁的案例屡见不鲜,我们耳熟能详的侯耀文遗产纠纷案、王永庆遗产风波等,都是因为家大业大,却没有做好传承规划,令家人、亲戚、朋友因为财产撕破脸面,酿成悲剧。
因此需要通过合法合理的工具来实现防争产,公平传承的目的,陈老板有多种传承工具可以选择,比如赠与、遗嘱、人寿保险、家族信托等,各有利弊,综合考量陈老板的资产量以及家庭情况复杂程度,我们推荐家族信托作为传承规划工具。
陈老板:我现在想想未来子女争产就头疼,但是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干脆就顺其自然吧,我哪怕什么都不做,反正也会按照《民法典》分配的。
很多人和陈老板一样,认为继承其实并不复杂,无需做出特殊安排,根据我国《民法典》,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继承顺序享有财产继承权。这样的安排从法律角度上看是合理的,但是却最容易产生风险和纠纷,因为有极高的不确定性和无法预见的问题,后患无穷。侯耀文遗产争夺案、“焦炭大王”阎吉英遗产争夺案都是没有传承规划继承造成的典型纠纷,这么做会给子女和后代带来很多麻烦和苦恼。
而且,法定继承顺序不能合情的反映财产所有人的真实意愿,得以按照本人的意愿通过法律手段将资产的分配及传承安排变为既定事实,所以从根本上避免矛盾发生的可能性,绸缪未雨,才能给予家族成员最为稳妥的保障。
因此,对于超高净值人士,如果说以《民法典》为基础,通过专业人士协助拟定遗嘱作为传统的财富传承工具是基础手段,那么,家族信托则是在遗嘱的基础上应运而生的更适用于高净值家庭的,可以满足更为复杂的定制化需求的“进阶版”财富传承及规划的工具。
01
家族信托是否可以代替遗嘱?
陈老板:家族信托是否可以代替遗嘱,即使哪天我不在了,还是能持续按照我的意愿传承?
家族信托的身后传承功能有我们《信托法》明确的法律支持,《信托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也就是说,家族信托在委托人去世后依然存在法律效应,因此,只要委托人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分配、处置进行精密详细的安排,信托财产即可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投资和分配。信托财产将不会被作为遗产,属于独立于委托人和信托公司的信托财产,信托公司需要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处分和分配信托财产。
为了使家庭和睦,不为争产闹纠纷,家族信托可以设定为不可撤销家族信托,不可撤销信托指在信托合同中没有设置撤销条款,委托人没有信托撤销权,不可撤销的信托只有在信托意图已经实现,或是确认信托意图不可能实现的情况下,基于委托人和全体受益人的申请和法院判决而消灭,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可撤销信托的资产隔离和保护作用优于可撤销信托。
另外,家族信托合同条款中会有委托人声明条款,委托人本人声明财产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及受遗赠人无权依据继承权对该家族信托存续期限内的全部或部分信托财产提出权利主张(若该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为本信托的受益人,则有权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提出权利主张),无提出信托无效或撤销信托的权利。受益人亦对信托财产归属无权提出异议。
02
家族信托的设立必须委托人配偶知晓吗?
陈老板:那设立家族信托必须要配偶知晓吗?我不想让我现任太太知道我给了我和前妻的孩子多少钱。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也有做出说明,“夫妻对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时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那就是说,如果设立家族信托的时点委托人是已婚的,且是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设立家族信托,那就需要配偶签署《配偶同意设立信托函》作为信托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配偶同意函》中会明确约定配偶同意将本人与委托人共有的财产交付给受托人设立该信托,上述财产以及未来可能产生的利益的所有权属自信托成立日起自委托人及配偶本人不可撤销地转移至受托人,这其实是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和管理权的让渡。
03
各受益人会相互知晓各自受益比例吗?
陈老板:我的几个子女互相会知道其他人占多少比例的信托份额吗?
目前委托人对受益人的指定无需受益人或其他人同意或知情,即四个兄弟姐妹并不会知晓各自的家族信托份额比例或是分配方案。
根据《信托法》第三十三条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信托公司会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分配,但是负有法律规定的保密义务,不会让各受益人知道其他人的信托分配方案,有极高的保密性。
04
家族信托如何保护未成年受益人
陈老板:我还有一个担心,小儿子和小女儿还没成年,两个小孩子的钱会不会被他们妈妈拿去花了。
从实际操作来说,若孙子孙女为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陪同其开立银行账户作为信托受益账户,因此,若客户要求针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保密,我们一般建议客户定制信托分配方式,至小孩成年后再分配信托利益,避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知晓或发生侵占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
在未来5-10年里,跟随国家改革开放步伐富裕起来的第一代民营企业家逐渐退出舞台,全国将有将近400万的民营企业处在财富交接的关口,传承问题日趋紧迫。合理运用财富传承工具使得家族财富平稳传承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对于老一辈而言,家人是最重要的人,是老一辈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而财富传承的意义正是在于对家人的关怀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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