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监管的宽与严

证券市场监管的宽与严
2018年11月21日 00:23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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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潜河流韵】

  从目前趋势来看,该严的地方在不断收紧;该宽的地方也在适度放松,努力做到宽严相济。

  储著胜

  最近一段时期以来,有关证券市场的政策举措不断推出,让人颇有些目不暇接之感。纵观这些密集出台的政策,不难发现它们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不同类型:一类显示监管尺度在放宽;另一类正好相反,监管力度在加强、尺度更为严格。

  先说监管尺度在放宽的政策。比如,证监会11月16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就是其中的一项。为了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该准则不再要求披露交易对方业务发展状况、主要财务指标和下属企业名目等;在已明确交易标的的前提下,不再强制要求披露标的的预估值或拟定价,便于交易各方充分地谈判博弈。

  众所周知,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是确保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手段。我国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非常多,是证券市场的一大痼疾,监管部门为治此疾一直在进行不懈努力。近年来,信息披露的规则不断得到完善,相关监管工作也在不断强化。

  然而,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的问题。信息披露也一样,只有适度才有利于市场的健康运行。一旦相关要求过于细致与繁琐,就有可能给市场效率的发挥带来负面影响。

  重大资产重组不仅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而且也会对二级市场走势产生重大影响。所以相关信息如何恰如其分地进行披露是一个非常有技巧性的问题。以前大家都认为越细致、越全面越好;落实到实践中才发现,这样一来对一些重组工作的开展可能会带来一些困扰或障碍,有的甚至还会使重组工作被迫中止。

  监管过度容易导致新问题的出现,这一现象终于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纠偏工作就此展开。证监会10月30日就资本市场改革发布了三点声明,其中第二点“优化交易监管”里明确表示:“减少对交易环节的不必要干预,让市场对监管有明确预期,让投资者有公平交易的机会。”重大资产重组无疑也是一种交易,为了让这种交易能够更加顺畅地进行,证监会修改了相关规则,使其信息披露工作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简化。

  再说监管力度在强化的政策。比如,深沪交易所11月16日晚发布的修订后的退市规则就明显属于这一种。新规则明确了4种证券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即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它情形。除此之外,最引人注目的是新增了一个关键条款,即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社会公众安全重大违法行为应予退市。正是这一新规定,注定了假疫苗案的制造者长生生物将很难继续存活在证券市场上了。

  退市难一直是我国证券市场的老大难问题,因为涉及到的利益主体太多,实施起来阻力太大。而过多劣质公司存活于证券市场,不仅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整体形象和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对投资者正确投资理念的形成也非常不利。像长生生物这种危害公众健康安全的公司,如果事发后仍继续活跃在证券市场上,那影响的就不仅仅是证券市场了,而是整个社会,因为它挑战了社会的底线。一个没有底线的企业,不仅没有资格继续存活于证券市场,甚至连整个社会都不应给予它继续生存的空间。

  修订后的退市新规可以让长生生物这种“人人喊打”的公司退出市场,其所起的作用,不仅可以净化市场,还能彰显出监管工作本身的力量与威严。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监管工作一直在不断调整、修正、推进与完善。从目前趋势来看,该严的地方在不断收紧;该宽的地方也在适度放松,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应该说,这是一种非常科学与务实的态度。

  证券市场监管是一门大学问,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才能趋于完善。我们希望,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壮大,证券监管工作能够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向前推进,在引导、规范与促进市场方面发挥出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责任编辑:马秋菊 SF186

信息披露 证券市场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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