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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1日晚,仁东控股(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仁东控股,证券简称:仁东控股,代码:002647)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仁东控股维权入口)。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仁东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罚预告,仁东控股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查明,仁东控股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一)2019 年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二)2019年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三)2020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对仁东控股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两项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仁东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霍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王石山、黄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买入仁东控股股票,并在2021年7月14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
上述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从2020年4月1日起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维权)、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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