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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网财经
近期,新潮能源(维权)、*ST中捷(维权)、*ST德奥同时陷入同一个合同纠纷事件。
事件缘起2017年6月27日,彼时广州农商行向华翔投资先后发放了25亿的信托贷款,3家上市公司分别于广州农商行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其余8家公司和7个自然人分别提供了担保。
现如今,信托出现了违约,广州农商行起诉,但上述3家上市公司均矢口否认,称对此事并不知情,也未曾签订过上述协议。
那么,这场闹剧背后到底谁之过?上市公司有没有责任?又藏有什么猫腻呢?
25亿信托合同纠纷事件
首先回顾一下此次事件经过,大致内容如下:
2017年6月27日,广州农商行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通 信托”)签订《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下称“信托合同”) 信托规模25亿元人民币,预计期限为48个月,自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
2017 年6月27日,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翔投资”)与国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 国通信托分别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向华翔投资先后发放贷款15亿元、10亿元。
2017年6月27日,新潮能源、*ST中捷、*ST德奥等分别与广州农商行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广州农商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还款日以及信托提前终止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应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此后,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任何到期一笔债权,构成严重违约,其余债务人亦未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2020年11月23日,广州农商行以“未偿还任何债务,差额补足义务人、债权质押人亦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由,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被正式立案。包含新潮能源、中捷资源、德奥通航等在内的11家公司和7个自然人被牵涉其中。
事件发生后,新潮能源、*ST中捷、*ST德奥先后发布公告,均称公司档案中没有本案中所提及的《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也未曾审议过涉及为本案中信托贷款提供差额补足的相关议案。
担保没有法律效力 上市公司没有责任
显然,这是场闹剧,那么,既然广州农商行声称上述三家上市公司提供过担保,上市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呢?
首先,要看担保的有效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相对人未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公司订立担保合同,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认为,对于未获上市公司权力机构同意的《差额补足协议》属于典型的类型化纠纷,该类担保于法无效,上市公司无须就《差额补足协议》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因此,广州农商行诉讼相关案件,上市公司无须就《差额补足协议》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上述《差额补足协议》并没有法律效力。
其次,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上市公司若发生担保,需进行董事会等法定程序批准并公告披露,但2017年签订《差额补足协议》时,三家上市公司均未进行过信息披露。
因此,可以说明《差额补足协议》并未得到上市公司批准。
再次,无利不起早,查看整个担保事件,三家上市公司并未得到任何利益,因此,并没有动力为此担保和签订《差额补足协议》。
总之,对于《差额补足协议》,上市公司并没有责任,也没有道理做担保。
背后是德隆系捣鬼
既然《差额补足协议》并非上市公司的行为,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或许是又一个萝卜章事件,背后是有人做假章来骗钱。那咱们就看看谁能从中获利呗!
首先,本次合同是借钱给华翔投资,而其法人王秀珠曾任德隆系核心人物唐万新的法律顾问。华翔投资对外投资的企业有两家,分别是银川润玺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美都能源(现名为退市美都)曾是唐万新旗下公司。
其次,本次涉案的新潮能源、*ST中捷、*ST德奥均曾被德隆系掌控。
2014年,有着“德隆系”背景的刘志臣通过金志昌顺成为新潮能源的实控人,更有媒体指出,刘志臣在为“德隆系”代持新潮能源,此后新潮能源先后参与收购哈密合盛源铁矿、入伙长沙泽洺、为正和兴业提供担保、借款给北京新杰、深圳汉莎资产重组……而哈密合盛源、长沙泽洺、正和兴业均为德隆系公司。
2014年6月,渤海信托通过中捷环洲入局*ST中捷,而彼时渤海信托的董事长李光荣正是唐万新的好友,他执掌的特华系曾数次为唐万新借出资金,2015年中捷资源欲以10亿收购江西金源农业,与此同时,还抛出了一份高达81.9亿元的定增预案。而收购对象江西金源农业早已被新德隆系的相关投资机构持有多数股份,定增对象也含有多家新德隆系新注册的公司。
2013年6月,*ST德奥的第二、三大股东和创始股东引入新德隆系公司梧桐翔宇,原德隆系欧洲公司总裁朱家钢出任董事长。梧桐翔宇的实控方是梧桐资本集团子公司梧桐投资。梧桐投资持有梧桐翔宇25%股权,且拥有52.5%的表决权。此外,梧桐翔宇还有几位自然人股东:王舸微持股29.25%,付幸朝持股23.75%,朱晓红持股16.88%。其中,朱晓红的名字已是第N次出现在德隆系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东名单中。
2017年此次担保事件发生的时候,也正是德隆系控制三家上市公司之时,顺理成章来拉上做担保。
另外,上文提过,本次共有11家公司和7个自然人被牵涉其中,而除了以上三家上市公司与德隆系有关之外,其余的均与德隆系有着千丝袜缕的联系,据知情人士透露,李丽云、蔡红军、张龙、霍佳美、闫莉等人均是德隆系的成员。
总之,上述《差额补足协议》并未得到上市公司批准,也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上的印章是假章,则是德隆系利用萝卜章来骗取钱财的障眼法;如果协议是上市公司违规签署的,则是德隆系施加影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罪证。
2020年6月3日*ST斯太(维权)的一则公告显示,其在宣告公司已身处退市边缘的同时,也揭开了公司曾长期被“德隆系”核心成员唐万新等人实际控制并操纵、业绩连续三年造假的真相。显而易见近几年,德隆系通过上市公司谋取私利的事件屡见不鲜,资本市场深受其害,致使众多投资人损失惨重。如今,随着监管趋严,像德隆系这种破坏资本市场规则的行为势必会遭到市场的唾弃和监管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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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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