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要求国联、国金自查 内幕交易收益或不止一个涨停板

证监会要求国联、国金自查 内幕交易收益或不止一个涨停板
2020年09月25日 19:51 新浪财经综合

  事隔一周,证监会要求国联、国金提供内幕交易名单并自查,股价抢跑,内幕交易收益或不止一个涨停板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北京,记者 高云)讯,国联与国金并购存内幕交易?证监会出手核查。

  9月25日,证监会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要求国金、国联证券自查,并提交内幕知情人名单,启动核查程序。

  同日,国联证券公布了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0年9月18日)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分别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陈世辉、郑红、冯丽娟、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注、建设银行——万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商银行——万家科创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王夷、工商银行——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佟悦。

  监管层对内幕交易一直坚持“零容忍”,证监会今年已公布4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18份涉及内幕交易,占比接近四成。法规层面,证监会近期修订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

  股价抢跑

  国联证券A股与国金证券股价上周五“抢跑”,二者9月18日均现涨停,国联证券港股涨幅6.25%,也由此引发了当天下午券商板块集体上涨。

  截至9月18日收盘,A股券商板块仅有3家涨停,分别是国金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

  两家券商合并的相关公告却是在9月20日发出。

  9月20日下午,国金证券发布确认公告,控股股东长沙涌金与国联证券签署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长沙涌金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约7.82%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国联证券。与此同时,国金证券与国联证券正在筹划由国联证券向国金证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国金证券。两家公司股票自9月21日起双双停牌。

  上周末即有市场人士广泛提出质疑,是否有合并消息知情人利用内幕消息炒作。

  9月21日,国联证券与国金证券A股停牌,但国联证券港股未停牌,股价再迎来大涨,盘中一度大涨75%,截至当日收盘上涨35.85%。券商板块也受影响不小,国元证券、浙商证券等多只券商股因此大幅拉升。

  市场对券商合并预期强烈,国联证券与国金证券未来复牌或将出现持续拉升,核查如发现内幕交易人,收益或将不止当初周五一个涨停这么简单。

  国联证券公布停牌前十大股东

  9月25日,国联证券发布公告,对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做了公布。

  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9月18日,公司股东总数为134,354户,其中A股股东134,250户,H股股东104户。

  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0年9月18日)前十大股东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司、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2.87%、18.61%、16.41%、11.22%、3.09%、3.06%、1.22%、1.01%、0.95%、0.76%。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有。

  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0年9月18日)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分别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陈世辉、郑红、冯丽娟、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科创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王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佟悦,持股比例分别为18.61%、0.49%、0.20%、0.16%、0.11%、0.11%、0.09%、0.07%、0.07%、0.0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公司沪股通投资者持有的公司A股。

  此外,国联证券与国金证券同日公布了合并的进展公告,两家券商在公告中均表示,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目前,公司正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监管严打内幕交易,今年已发18份相关处罚

  截至9月23日,今年以来,证监会公布4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18份涉及内幕交易,占比接近四成。

  近期,两起打击内幕交易案例引起市场高度关注,包括“用木马窥视基金交易指令内幕交易案”与涉“王府井”股票内幕交易案。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的一则新型内幕交易案件显示,被告人朱某海,制作“木马病毒”入侵多家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的系统,盗取交易指令和内幕信息,非法获利约180万元。

  该案是证券类新型犯罪,案件审理也较为曲折。一审结果是朱某海被判刑三年一个月,并罚款1800余万元。对此,朱某海提出上诉,而检方也提起抗诉,认为情节严重,三年刑期应改为五年以上。对此,辽宁省高院认为案件疑难、复杂,宣布将择期宣判。

  涉“王府井”股票内幕交易案则更为吸引投资者注意力。9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通报了吴某某等人涉嫌内幕交易“王府井”股票案的情况。

  2020年6月9日晚,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王府井)公告获得免税品经营资质。交易监控发现部分账户在公告前大量买入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证监会迅速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目前案件已调查完毕。

  常德鹏介绍,证监会调查发现,吴某某等人在重大事件公告前获取内幕信息并大量买入“王府井”股票,获利数额巨大,涉嫌构成内幕交易。证监会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6月9日晚,王府井发布了《关于公司获得免税品经营资质的公告》。而消息公布之前,无其他任何利好情况下,公司股价在一个多月时间拉升约120%,市值增加超100亿。

  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开征意

  为了打击内幕交易,监管层在法律法规层面正在加强。

  为贯彻落实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行为,加强内幕交易综合防控,证监会日前就《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完善标题。考虑到上市公司已经普遍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在完善和落实,将标题修订为“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是落实新《证券法》规定。根据新《证券法》,进一步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的定义和范围。

  三是压实上市公司防控内幕交易的主体责任。规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要求上市公司根据重大事项的变化及时补充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四是强化证券交易所在内幕交易防控方面的职责。授权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报所涉重大事项范围、填报具体内容、填报人员范围,对需要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事项、填报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当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信息及时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享。五是明确中介机构的配合义务。要求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协助配合上市公司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依照相关执业规则的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严打内幕交易,才能形成价值投资理念

  证监会启动核查程序有何意义?财联社记者采访了两位市场专家。

  中航信托宏观策略总监吴照银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这充分体现了证监会对内幕消息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维护资本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只有严厉打击内幕交易,才能在资本市场形成价值投资理念,使投资者将更多的精力放到研究宏观经济基本面以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上。

  投行人士何南野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这其中很明显存在一定的内幕消息泄露,但相比王府井等案件,总体性质会弱一些,对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股市秩序危害也小一些。在国金国联并购谈判中,涉及的交易方很多,对信息的保密要求很高,更需要券商和双方公司做好信息的及时披露,防止股价异动,这也说明券商和双方公司未充分就信息披露保持应有的谨慎性,存在严重的工作失误及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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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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