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03877--中國船舶租賃:根據上市規則第13.18條作出披露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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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HongKong)ShippingCompanyLimited
中國 船 舶( 香 港 )航 運 租 賃 有限 公 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877)
根 據上市規則 第13.18條作出 披露
本公告乃由中國船舶(香港)航運租賃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18條作出。
於2021年6月10日,本公司(作為借款人)與一家銀行(作為出借人)(「出借人」)訂立融資協議(「融資協議」),據此,出借人已同意向本公司授出50,000,000美元的定期貸款融資,以支付船舶的收購成本。貸款應自提取日期起計一年內悉數償還。
具體履約責任
根據融資協議,本公司承諾,於融資協議期限內,(i)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船集團」)將繼續作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及(ii)中船集團將直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
於本公告日期,中船集團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約75%。
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第13.21條作出持續披露。
承董事會命
中國船舶(香港)航運租賃有限公司
主席鐘堅
香港,2021年6月1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 包括執 行董事 鐘堅先 生及胡 凱先生,非 執行董 事李巍先生及鄒元晶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盛慕嫻女士、李洪積先生及王德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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