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99--敏華控股: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01999--敏華控股: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2021年01月15日 06:34 同花顺

【白酒投资日报】中高端白酒需求仍旺盛,估值高位谁在裸泳? || 【新能源汽车投资日报】上汽发力新能源,低谷期已过? || 【大金融专场——新浪财经2021年度投资策略会】

原标题:01999--敏華控股: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 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 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 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本公告或其任何副本概 不得直接或間接在美國 ,或在刊發或派發本公告 屬違法的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內刊發或派發。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 成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 本公司證券的邀請或要 約。

本公告及其包含的資料 並不構成在美國境內購 買、認購或出售證券的任 何要約或要約邀請或其組成部 分。本公 告中所 述的證 券並無 亦不會根 據一九 三三年 美國《證券 法》(經修訂)(「《證券法》」)或美國的任何州 或其他司法權區的證 券法律登記。本公告中 所述的證券將根據《證券法》S規例(「S規例」)在美國 境外發 售和出 售,並且 除非已 進行登記 或獲豁 免遵守《證 券法》的登記規定,否則該等 證券不得在美國 境內發售或出售。本 公告中所述的證 券不會於美國境內或該等發售受到限制或 禁止的其他司法權區境 內進行公開發售。本公告 或其中包含的資料沒有招攬任何金錢、證券或其他對價,並且任何基於本公告或其包含的資料而發出的任何金錢 、證券或其他對價均不會 被接受。

MANWAHHOLDINGSLIMITED敏 華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01999)

根據 一般 授權 配售 新股 份

獨 家配售 代理

配售

董事會 宣佈,本 公司與 配售代 理於 二零二 一年一 月十五 日(交易 時段前)訂立配售協 議,據 此,本 公司 同意委 任配 售代 理,而配 售代 理同 意出任 本公 司的代理 ,促使 買 方根 據配 售 協議 所載 條 款及 條件 按 配售 價認 購(或 倘 若失 敗,則自行 作為主事 人購買)150,000,000股新股 份。

配售 股 份 佔(a)本 公 佈日 期 現 有已 發 行股 份 總 數約3.94%; 及(b)經配 發 及發 行配售股份擴大後的已發行股份總數約3.79%(假設於本公佈日期至配售完成時,除本公 司發行配 售股份 外,已發 行股份總 數將無 變動)。

假設 悉數 配售所 有配 售股 份,配 售所 得款 項總 額預 期將 約為2,377.5百萬 港元及本公司擬將配售所得的2,362.6百萬港元款項淨額(經扣除相關成本及開支後)用於擴 展中 國工廠 生產設 施、信 息化新 零售、增加店 面數量 以及 一般企 業用途。

配售股 份預期 將配售 予不少 於六名 獨立承 配人,彼 等及彼 等之最 終實益 擁有人均獨 立於本公 司及本 公司的 關連人士 。

配售股 份將根據 一般授 權配發 及發行。

本公司 將向聯交 所上市 委員會 申請批准 配售股 份上市 及買賣。

配售須 待若干 先決條 件及配 售代理 的終止 權利獲 達成後 方告完 成,配售 未必一定能夠進行。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配售

董事 會 宣 佈,本 公 司 與配 售 代 理於 二 零 二一 年 一 月十 五 日(交 易 時段 前)訂 立配售協 議,據此 ,本公司 同意委 任配售 代理,而 配售代 理同意 出任本 公司的代理,促 使買 方根 據配 售 協議 所載 條款 及條 件按 配售 價認 購(或 倘若 失 敗,則 自行作為 主事人購 買)150,000,000股 新股份。

配售協 議

日期

二零二 一年一月 十五日(交易時 段前)

訂約方

(i) 本公 司;及

(ii) 配售 代理

配售代 理

經董事 作出一切 合理查 詢後所深 知、盡悉 及確信,配 售代理 及其最終 實益擁 有人均獨 立於本公 司及本 公司的 關連人士 。

配售股 份數目

配售 代 理已 同 意出 任 本公 司 代理 並促 使 買方 根 據配 售 協議 所 載條 款 及條 件 按配售價(連同買方須支付的經紀佣金、證監會交易徵費及聯交所交易費)認購(或倘若失 敗,則自行 作為主 事人購 買)150,000,000股新 股份。

配售 股份 佔(a)本公 佈 日期 現有 已 發行 股份 總 數約3.94%; 及(b)經 配發 及發 行 配售股份 擴大後的 已發行 股份總數 約3.79%(假設於本 公佈日 期至配售 完成時 ,除本公司 發行配售 股份外 ,已發行 股份總數 將無變 動)。

配售股 份的權利

配售股 份於發行 後將與 現有股 份享有同 等地位 。

承配人

配售 股 份 預期 將 配售 予 不少 於 六 名獨 立 承配 人,彼 等及 彼 等各 自 之最 終 實 益擁有人 均獨立於 本公司 及本公 司的關連 人士。

於緊 隨配 售完 成後,預期 概無任 何承 配人 將成 為本 公司 的主 要股 東(定 義見 上市規則)。

配售價

配售價 為每股配 售股份15.85港元 ,並較:

(i) 於最 後交易 日在聯交 所所報 收市價 每股股份17.22港元 折讓約8.0%;

(ii) 於 最後 交 易 日(包 括該 日)前 最後 連 續 五個 交 易日 在 聯 交所 所 報平 均 收 市價每 股股份 約16.74港元 折讓約5.3%;及

(iii) 於 最後 交 易 日(包 括該 日)前 最後 連 續 十個 交 易日 在 聯 交所 所 報平 均 收 市價每 股股份 約16.67港元 折讓約4.9%。

淨配 售 價(經 扣 除配 售 成 本及 開 支 後)約 為 每 股配 售 股份 15.75港 元。根 據 每 股股份面 值0.40港元,配 售股份的 面值總 額為60,000,000港元。

配售 價 由本 公 司與 配 售代 理 經考 慮包 括 股份 近 期市 場 價格 及 當前 市 況之 因 素後經公 平磋商釐 定。

配售的 條件

配售須 待下列條 件達成 或豁免(就下方 條件(b)到(d)而言)後 ,方告作 實:

(a) 聯 交 所上 市 委員 會 批 准配 售 股 份上 市 及 買賣 ,且 有 關上 市 及 批准 隨 後 並無於 交付代 表配售股 份的正 式股票 前遭撤回 ;

(b) 截至 配售協 議日期及 交割日 ,本公司根 據配售 協議作 出的陳述 、保證及 承諾在 各重大 方面為真 實、準確 、完備且 不存在誤 導;

(c) 於 交 割日 或 之前 ,本 公 司 已遵 守 所有 協 議 及承 諾 且 就其 而 言 已滿 足 根 據配售 協議須 遵守或滿 足的所 有條件 ;及

(d) 配售 代理已 取得形式 及內容 獲配售 代理合理 信納的 若干法 律意見。

若於交 割日上午 八時正(香港時 間)前任 何時間 :

(a) 以下 情況已 出現、發生 或生效 :

(i) 任 何 相 關司 法 權區 內 任 何新 法 律或 法 規 或涉 及 現有 法 律 或法 規 潛在變 動的任何 變動或發 展,而配售 代理合理 認為對或 可能對本 公司及╱或 本集團整 體財務狀 況造成重 大不利影 響;本地 、國家或國 際貨幣 、經 濟、金融 、政治 或軍事 狀況出 現任何 重大變 動(不論 是否 永久),而配 售 代 理合 理 認為 有 關 變動 會 對或 將 對 配售 成 功與 否 造 成重 大 不利影 響;

(ii) 本 地、國 家 或國 際 證 券市 場 狀 況 或貨 幣 匯 率 或外 匯 匯 率或 外 匯 管 制出 現 任 何 重大 變 動(不 論 是 否 永 久),而 配 售代 理 全 權 且合 理 判 斷 有關 變 動 會對 或 將對 配 售 成功 與 否造 成 重 大不 利 影響 ; 或 使 繼續 進 行配 售變得 不切實可 行或不 合宜或 不適宜;

(iii) 有 關當局 宣佈 全面停 止香港 、中國、倫 敦或紐 約的商 業銀 行活動 ,或香 港、中國 、英國或美 國的商 業銀行 或證券交 收或結 算服務 受到重大中 斷;

(iv) 出 現 對 本集 團 整體 或 配 售股 份 或其 配 售 構成 重 大不 利 影 響的 稅 務變動 或涉及 潛在變動 的事態 發展;

(v) 發 生於、影 響或 涉及到 香港、中 國、英國 或美國 的任何 或一 連串不 可抗 力事 件,包 括但 不限 於經 濟制 裁、罷工 、勞資 糾紛 、封鎖 、火災 、爆 炸、洪災、地震 、民 眾暴 動、暴 亂、公眾 騷亂 、戰 爭、任 何敵 對 行為 爆發或 升級、天災或 恐怖主 義活動 或香港 、中國、英 國或 美國宣 佈全 國進 入緊 急狀 態或 宣戰、災 難、危 機、傳 染病 、疫症 、大規 模爆 發疾 病;

(vi) 於 任何期 間暫停股 份買賣(因配售 而導致 者則除外);

(vii) 香 港、中國 、英國或美 國的金 融市場 出現或遭 受任何 重大不 利變動或涉 及 潛 在重 大 不 利 變動 的 事 態發 展 ; 或 於交 割 日 前 任何 時 間,聯交所 、倫敦證 券交易所 、紐約證 券交易 所或納斯 達克因 特殊金 融狀況或其 他原因 而暫停、嚴 重制約 或嚴重 限制股份 或證券 買賣; 或(b) 配 售 代理 獲 悉本 公 司 違反 於 配 售協 議 中 作出 的 任 何聲 明、保 證及 承 諾 或於 配售 協 議 日期 或 之後 及 交割 日 之 前發 生 或出 現 任 何事 件 或任 何 事項 ,而有關事件或事項倘於配售協議日期之前發生或出現,將令任何該等聲明 、保 證 及承 諾 於任 何 重 大方 面 失 實或 不 準 確,而 任 何 該等 違 反 或未 能 履 行屬 重大 或(配售 代 理認 為)會 對或 將 會 對本 公 司及 ╱ 或 本集 團 整體 的 財 務狀 況或 業 務造 成 重 大不 利 影響 或 會對 或 將會 對 配 售能 否 成功 進 行造 成 重大不 利影響 ,或本公司 已違反 或未能 履行配售 協議的 任何其 他條文; 或(c) 本公 司及 ╱或本 集團 整體的 一般 事務、狀 況、盈利 、經營 業績或 前景 、管理、業 務、股東 權益或財 務或交 易狀況出 現任何 該等重 大不利變 動或涉 及潛 在 重大 不 利變 動 的 事態 發 展,而配 售 代 理認 為 其 會對 配 售 能否 成 功 進行造 成重大 不利影響 ,則在 任 何 有關 情 況 下,配 售 代 理可 於 交 割日 上 午 八時 正(香 港 時 間)前 任 何 時間向本 公司發出 書面通 知終止 配售協議 ,而毋須 對本公 司承擔責 任。

申請配 售股份上 市

本公司 將向聯交 所上市 委員會 申請批准 配售股 份上市 及買賣。

配售完 成

待上述 條件達成(或豁免 ,視情況 而定)後 ,配售完 成將於交 割日進 行。

由於完 成配售將 受限於 達成若干 先決條 件,因此配 售未必 一定進行 ,故本公 司股東及 潛在投資 者於買 賣本公 司證券時 務請審 慎行事 。

禁售承 諾

本公司 已向配售 代理承 諾,自交割 日起計 九十天期 間,未經 配售代理 事先同 意前,本公 司不會:

(a) 除(i)根據配售 協議發 行配售股 份;及(ii)根據本公 司於二 零一零年 三月五 日及 二零 二 零年 七 月 三日 採 納的 購 股權 計 劃授 予 任 何購 股 權或 根 據該 計 劃已 獲 授或 將 獲授 的 任 何購 股 權 獲行 使 的 任何 股 份 發行 之 外,配發 或 發 行或 要約 配發 或要 約發 行或 授予 任何 購股 權、權 利或 認股 權證 以認 購(不 論有 條件 或無 條件,或直 接或 間接或 其他 方法)任 何股 份或 任何 股份 權益 或可轉 換或可 行使或可 交換為 或與股 份或股份 權益大 致類似 的任何證 券;(b) 有 條 件或 無 條件 同 意 訂立 或 進 行與 上 文(a)款所 述 具 有相 同 經 濟效 果 的 任何有 關交易 ;或

(c) 宣佈 有關訂 立或進行 上文(a)或(b)款所 述之任 何有關 交易之任 何意向 。

本公司 的控股 股東也 已確認 ,自交割 日之日 起90天內 ,未經首 先獲得 配售代 理的同意 之下,它將 不會出 售其所 持有的任 何股份 。

發行配 售股 份的一 般授 權

誠如 本 公司 日 期分 別 為二 零 二零 年六 月 二日 的 通函 及 日期 為 二零 二 零年 七 月三日 的 表 決結 果 公告 ,授 出一 般 授 權已 獲 股東 於 本 公司 二 零二 零 年七 月 三 日舉行的 股東週年 大會批 准。

截至本 公佈日期 ,概無股 份根據一 般授權 獲配發及 發行。配 售股份將 根據一 般授權配 發及發行 。

配售的 理由 及裨益 以及 所得款 項用 途

本集團 主要從事 沙發,附 屬產品 及椅子及 其他產 品的製 造及貿易 。

董事認 為,配售為 本公司 籌集資金 的良機 。這也使本 公司能 夠擴大其 股東基 礎並增強本公司的財務狀況。董事認為配售協議的條款(包括配售價)乃公平合理 ,且符合 本公司及 股東的 整體利 益。

假設悉 數配 售所有 配售股 份,配 售所得 款項 總額預 期將約 為2,377.5百 萬港元 。

本公司 擬將配 售所得 款項淨 額約2,362.6百 萬港元(經扣 除相關 成本及 開支後)用於擴展 中國工廠 生產設 施、信息化 新零售 、增加店面 數量以 及一般企 業用途 。

對本公 司股 權架構 的影 響

經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 ,假設悉數配售所有配售股份 ,且於 配 售 完成 前 本公 司 股本 並 無 其他 變 動,本 公 司 於本 公 佈日 期 及緊 隨 配 售完成後 的股權架 構載列 如下:

於本公告日期 緊隨配售完成後

已發行股份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比

股份數目

總數百分比 股份數目

董事

黃敏利先生 2,501,200 0.07% 2,501,200 0.06%許慧卿女士 2,196,400 0.06% 2,196,400 0.06%AlanMarnie先生 800,000 0.02% 800,000 0.02%戴全發先生 383,200 0.01% 383,200 0.01%黃影影女士 1,933,600 0.05% 1,933,600 0.05%

主要股東

敏華投資有限公司(附註) 2,362,336,800 62.10% 2,362,336,800 59.74%

其他

公眾股東 1,433,994,000 37.70% 1,433,994,000 36.27%承配人 — — 150,000,000 3.79%

合計 3,804,145,200 100.00% 3,954,145,200 100.00%

附註:

敏華投資有限公司由 黃敏利先生和許慧卿女 士分別擁有80%及20% 。

於過往 十二 個月的 股本 集資活 動

本公司 於緊接本 公佈日 期前過 往十二個 月內並 無進行 任何股本 集資活 動。

釋義

於本公 佈內,除文 義另行 規定外 ,下列詞彙 具有以 下涵義 :

「董事會」 指 董 事會

「交割日」 指 二 零 二 一 年 一 月 二 十 二 日 或 本 公 司 與 配 售

代 理可能書 面同意 的其他 日期

「本公司」 指 敏 華控股 公司,一家 於百慕 達註冊 成立的 有

限 公司,其股 份於聯 交所上 市

「董事」 指 本 公司董事

「一般授 權」 指 於 本 公 司 二 零 二 零 年 七 月 三 日 舉 行 的 股 東

週 年大會 上由股東 授予董 事會以 配發、發 行及 處理股份 的一般 授權

「本集團」 指 本 公司及其 附屬公 司

「港元」 指 香 港法定貨 幣港元

「香港」 指 中 華人民共 和國香 港特別 行政區

「最後交 易日」 指 二 零二一年 一月十 四日

「上市規 則」 指 聯 交所證券 上市規 則

「承配人」 指 配 售 代 理 根 據 配 售 協 議 促 使 購 買 配 售 股 份的 投資者「配售」 指 配 售 代 理 根 據 配 售 協 議 所 載 條 款 及 條 件 促

使 向承配人 配售股 份

「配售代 理」 指 CitigroupGlobalMarketsLimited

「配售協 議」 指 本 公 司 與 配 售 代 理 就 配 售 所 訂 立 日 期 為 二

零 二一年一 月十五 日的配 售協議

「配售價」 指 每 股配售股 份15.85港 元

「配售股 份」 指 根 據 配售 協 議將 予 發行 的150,000,000股 新 股

「證監會」 指 香 港證券及 期貨事 務監察 委員會

「股份」 指 本 公司已發 行股本 中每股0.4港元的 普通股「股東」 指 本 公司股東

「聯交所」 指 香 港聯合交 易所有 限公司

「美國」 指 美 利堅合眾 國

「%」 指 百 分比

在 本 公 佈 內,除 文 義 另 行規 定 外,「關 連 人 士」以 及「主 要 股東」等 詞 彙 具 有上市 規則所 賦予之涵 義。

承 董事會命

敏華控 股有限 公司

主 席

黃敏利

香港,二 零二一年 一月十 五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執 行 董 事 為 黃 敏 利 先 生、許 慧 卿 女 士、馮 國 華 先 生、AlanMarnie先 生、戴全發先生、黃影影女士;非執行董事為周承炎先生、王祖偉先生、簡松年先生及丁遠先生。

扫二维码 领开户福利!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香港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1-19 泰坦股份 003036 --
  • 01-19 富淼科技 688350 --
  • 01-18 秋田微 300939 37.18
  • 01-18 信测标准 300938 37.28
  • 01-18 药易购 300937 12.25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