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00030--萬隆控股集團:有關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佈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0)
有關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
茲提述萬隆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零年五月三日、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之公佈(「該等公佈」),內容有關雲南白藥集團認購可換股債券構成關連交易、延遲寄發通函 及 延長最終截止日。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之詞彙與該等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補充協議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雲南白藥集團訂立認購協議之第五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據此,訂約方同意修訂及補充認購協議之若干條款,有關重大修訂載列如下:
i. 可換股債券之本金總額及認購價均已由730,000,000港元調整為500,000 , 000港元(「本金額修訂」);
ii. 待達成若干條件後,可換股債券仍然可以自由轉讓,惟將需要取得本公司之事先書面同意,除非可換股債券乃轉讓予可換股債券持有人之任何全資附屬公司;及
iii. 認購事項須待雲南白藥集團遵照中國法律及法規(包括與離岸投資有關者)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就認購事項取得所有(其中包括,如適用)必要批准後方告完成。
於本金額修訂後,本公司於可換股債券所隨附換股權獲悉數行使後將配發及發行之換股股份數目將由2,829,457,364股減至1,937,984,496股,相當於(a)本公司現有已發行股本約30.05%;及(b)本公司經發行1,937,984,496股換股股份擴大後的已發行股本約23.11%。
除上文披露者外,認購協議之其他重大條款及條件將維持不變,且於所有方面均繼續具有十足效力及效用。
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根據上市規則另行刊發公佈。
承董事會命
萬隆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副主席兼行政總裁
周泓
香港,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
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
執行董事:
王明輝先生(主席)
周泓先生(副主席兼行政總裁)
尹品耀先生
朱嘉華先生(集團財務總監)
王兆慶先生(營運總監)
非執行董事:
方科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江志先生
梁家駒先生
黃翠珊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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