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对利德曼内幕交易行政处罚300万,请问三个涉案人员是否是利德曼及关联公司的股东(或前任)或员工(或前任)?各担任什么职务(或曾担任)?今后如何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
董秘回答(利德曼SZ300289):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公司股票仅作为该案件中二级市场投资人的交易标的,该案件与本公司无关。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