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12月份撤销风险警示公告没有按时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目前的情况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本月公司计划在月末前予以披露,与此前月份15日左右披露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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