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我于2022年6月21日购入贵司股票,至今未卖出。请问根据红利税规则,我何时卖出可适用10%税率?谢谢!
董秘回答(冀中能源SZ000937):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的权益分派公告中已就税费扣除事项进行了详细叙述:“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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