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拟在武汉、佛山、烟台设立新公司时都召开了董事会进行研究表决公告,请问为什么已在蚌埠、滁州设立新公司,董事会至今未进行研究表决公告?
董秘回答(辰安科技SZ300523):
您好,尊敬的投资者,对外投资事项有董事会审议标准及公告标准,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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