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航天电子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披露“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元,其中, 元预计将于 年度确认收入”等信息。但未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查阅到相关信息。半年报的“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针对”中(2)(3)(4)选择了不适用,请说明不适用的理由,金额信息不属于上市公司的保密信息,为什么选择不适用?请给出合理解释。
董秘回答(航天电子SH600879):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会计政策和公司主营业务类型对相关内容选择不适用,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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