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深交所中小板业绩预告披露规定 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 然而公司在3月31日前没有公告,是1季度没有扭亏吗?
董秘回答(ST云投SZ002200):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等规章文件要求,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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