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如果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公司追溯调整2016年报表导致净资产为负数,公司是否将触及财务退市红线?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公司已提交陈述和申辩材料。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正在办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事项。公司是否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为依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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