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回答(兴源环境SZ30026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由于新希望投资集团在收购公司23.60%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前,未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故新希望投资集团被处以40万元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不会影响新希望投资集团对公司的控制关系,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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