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超过3%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前提出议案,现有股东用微博、微信、QQ征集城市传媒3%以上股东的委托授权提交罢免公司高管议案,同时向证监会、上交所要求控股股东在表决时做为关联方回避。大家认为城市传媒在一年多跌跌不休和公司高管不做为有直接的不可推卸责任。相关议案已通过电邮发到公司请一并确认。
董秘回答(城市传媒SH600229):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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