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晚间,法尔胜(000890)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了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三起案件共涉及未支付的渗滤液处理工程款约1130万元。
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一)(2024)陕0111民初3314号案件
2017 年 6 月 14 日,广泰源与西安航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航城”)签订《西安市江村沟垃圾渗滤液处理应急工程基础承台钢结构工程(东部厂区)施工合同》,约定由西安航城对上述合同中确定的工程进行施工,双方并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对上述工程款项进行结算,上述工程总价款9,090,804.76 元,广泰源已支付 5,944,816 元,仍拖欠西安航城工程款3,145,988.76 元,西安航城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二)(2024)陕0111民初3475号案件
2017 年12月1日,广泰源与开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能智慧”)签订《西安市江村沟垃圾渗滤液处理应急工程10KV专线配电安装工程》及《西安市江村沟垃圾渗滤液处理应急工程 10KV 专线配电安装工程 1600KVA 增容工程》,约定由开能智慧对上述合同中确定的工程进行施工,双方于2022年12月8 日进行工程款结算,工程总金额为19,090,342.28 元,广泰源已支付1530万元,剩余3,790,342.28元至今未向开能智慧支付,故开能智慧提起诉讼。
(三)(2024)陕0111民初6387号案件
2017 年 7 月 12 日,广泰源与西安航空航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航建”)签订《钢结构施工合同》,约定由西安航建承建江村沟垃圾渗滤液处理应急项目(西区)钢结构工程;项目完成后,广泰源已支付工程款9,769,935 元,尚未支付工程款4,366,901.67元,故西安航建依法提起诉讼。
以上三起民事调解案件均属广泰源与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的《江村沟垃圾渗滤液处理应急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于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至今未向广泰源结算施工剩余工程款,进而导致广泰源未支付上述三家施工单位剩余工程款,经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诉讼各方现已达成和解。
根据调解协议,广泰源将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给各方拖欠的工程款,若期间政府财政拨款到位,由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代被告直接支付给各原告上述款项,付款金额不足以付清全部工程款的,由被告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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