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晚,*ST超华(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梁健锋、梁宏、梁新贤、李敬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经查,今年1月31日,*ST超华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5亿元—3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2.40亿元—2.90亿元。4月30日,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5.38亿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4.24亿元。公司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相比差异较大,且未及时进行修正,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广东证监局表示,*ST超华董事长梁健锋、总裁梁宏、财务总监梁新贤、董事会秘书李敬华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ST超华、梁健锋、梁宏、梁新贤、李敬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6月30日晚,*ST超华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Wind数据显示,*ST超华自6月27日开市起停牌,此前已连续37个跌停。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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