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6日,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源”)发布公告,披露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天地源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天地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案件已获得终审裁定。
案件中,原告傅书涵、单国杰诉请被告一长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88.74百万余元。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后驳回了上诉请求,维持了原裁定,该结果未对天地源公司造成任何损益上的负面影响。
诉讼的基本情况始于2024年2月22日,当时天津天地源置业公司收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和民事起诉状。一审裁定于2024年4月23日作出,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并进行实体审理。二审裁定在2024年6月25日作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驳回上诉,维持了原裁定。
截至公告披露日,天地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表明公司在法律诉讼方面保持了良好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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