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显示,2023年,审计署重点审计的12家国有金融机构资产总额60.43万亿元、负债总额47.48万亿元,净资产收益率0.78%到18.57%。审计署还审计了4家重点金融机构政策落实情况。
《报告》显示,审计署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信贷数据不实,偏离服务实体经济定位,以及金融资源供给结构不够优化。
具体而言,在信贷数据不实,偏离服务实体经济定位上,6家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含金量不高,有的将其他类贷款违规变造为科技、绿色、涉农等重点领域贷款。同时部分信贷投放虚增空转,其中5167亿元即贷即收,在考核前发放、考核后收回;还有的等额存贷,企业在贷款前存入等额存款或贷款后再以定期存款形式存回银行。
在金融资源供给结构不够优化上,主要表现为2个方面:重点领域“加”的成色不足。4家银行680.59亿元名义上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贷款被挪作他用或空转套利。限制领域“减”的力度不够。至2023年底,4家银行未完成2020年底前出清任务,仍为461户“僵尸企业”等保有贷款余额314.41亿元,其中34.84亿元为2023年新发放;306.09亿元风险资产通过“无效重组”、违规展期等方式虚假盘活,长期以“仍未不良”的虚假形态占用信贷资源。
审计署建议,对金融领域风险,要健全地方主要领导负责的风险处置机制,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机制,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督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合法稳健经营,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机制。
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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