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扭亏为盈,让新研股份(维权)(300159)实现摘帽,而其2023年的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归母净利润预计为-1.05亿元至-1.5亿元,公司再陷亏损泥潭。除此之外,因连续多年年报虚假记载,新研股份还面临一批投资者索赔诉讼的压力。
2023年1月,新研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事由指向公司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至2019年,新研股份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3.4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3.11亿元。几个月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又收到深交所纪律处分的决定和监管函。
新研股份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可能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根据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目前距2024年11月7日的诉讼时效仅余8个月左右。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2016年4月19日至2021年11月8日期间买入新研股份股票,且在2021年11月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依法向公司提出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需要指出的是,2015年3月、2015年5月,新研股份与新航钛科技原股东签署协议,约定新研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航钛科技原股东收购股权。新航钛科技约定承诺2015年、2016年、2017年度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70亿元、2.40亿元和4亿元。
经统计,业绩承诺期内新航钛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远低于各被告作出的承诺净利润,2023年11月,新研股份起诉新航钛科技原股东韩华等6人支付业绩补偿款、违约金和业绩承诺期间的分红款合计约为20.23亿元。另外,新研股份还起诉了胡鑫和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索赔2.1亿元,被告同样是当初签署过协议的新航钛科技原股东。
有投资者2月1日在深交所互动易向新研股份发问:“新研股民非常关心公司起诉21亿元,保全了大约多少资产?何时法院开庭?务必具体说说?”对此新研股份回复称:“目前,(2023)川01民初1188号诉讼案件已于2024年1月1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2024年1月22日,新研股份就追缴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事宜发布最新进展,因被告方什邡星昇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什邡星昇已不存在可用于业绩补偿回购的公司股份。被告之一方子恒经查询其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已无可用于业绩补偿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近期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变更诉讼请求,并收到《补交诉讼费用通知书》补交案件受理费。因变更诉讼请求,四川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出具《传票》,本案的开庭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9时30分。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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