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为科技(维权)(300716)发布质押公告披露,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国立控股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国立控股本次质押数量为4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0.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
截至11月30日公告披露日,国立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泉为绿能合计持有泉为科技3520.4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为929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6.3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1%。
泉为科技在公告中表示,国立控股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国立控股具备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1月3日,泉为科技披露,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2019年度虚增业务收入5.57亿元、营业成本5.52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23.36%。2020年半年度,公司虚增业务收入3.44亿元、营业成本3.4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
广东证监局认为,泉为科技公告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故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实控人兼董事长邵鉴棠处以80万元的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50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罚款。
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凡于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6月16日期间买入泉为科技股票,并在2023年6月1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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