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19日讯(记者 梁柯志)近日,银行“关键人员”超期服役的话题再次被行业关注。
在深交所的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有投资者问平安银行“贵公司董秘超期任职是否有违监管要求?平安银行董秘任职已近9年,公司下一步如何安排?”对此,10月12日,平安银行回复称: 我行董秘任职依法合规。
2019年,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区分银行保险机构员工中的关键人员和普通员工,着重抓好对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关键人员的履职回避工作,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
10月19日,财联社记者以投资者身份拨打平安银行投资者咨询热线,询问平安银行董秘“超期服役”一事,得到回应为“本公司没有应披露未披露信息,董秘的任职合法合规”。
董秘是否关键人员
年报显示,此次事件主角平安银行董秘周强2001年开始,先后担任平安证券投行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等职,2014年6月开始担任现职,至今已9年,的确超过7年期限。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如果按照平安银行回复称,“董秘任职依法合规”,是否存在董秘非关键人员的可能?
10月19日,西南某城商行前任董秘对财联社表示,银行董秘属于关键人员。
同日,广东某金融监管人士也对财联社表示,董秘在金融机构属于高管人员,如任职还需由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同时也受到《指导意见》的约束。
事实上,《指导意见》对于存量任职回避问题的整改给了3年的过渡期,要求机构原则上在2022年底前将存量问题清理完毕。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平安银行除董秘周强之外,首席人力资源执行官都江源、首席信息执行官张元良等人任职时间均较长,都是在2016年之前出任现职。另外,董事长谢永林、首席财务官项有志的任职时间也将在未来半年内到达七年。
超期服役还有多少?
银行关键人员超期服役情况近年并不少见。
今年1月,青农商行执行董事、行长刘宗波辞职,原因是超过关键人员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及年龄原因。公开资料显示,刘宗波1963年10月生,2012年6月起担任青农商行行长一职。
此前,上海银行多位高管涉及超期服役被媒体曝光,包括董事长金煜、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施红敏、董事会秘书李晓红等人,最长任职甚至有13年。
东方财富Choice向财联社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A股上市银行中满足七年任期的银行高管并不在少数,包括成都银行、重庆银行和华夏银行等至少10家机构,近20名高管任期起于2016年10月15日之前。
《指导意见》并未对违规情况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在最后一款“监管约束”中,要求各级监管机构将辖内银行保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情况作为内控监管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扣并建立整改跟踪台账,持续开展整改问责。
对于严重反本指导意见规定的,对应监管部门或属地监管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监管措施,并视违规情形进行行政处罚。
财联社记者查阅近年的金融监管部门处罚记录,暂未发现因银行总行层面关键人员超期服役而被处罚的案例。
不过,对于超期代履职的情况有处罚的先例。如2022年1月13日,临汾银保监分局发布的信息显示,乡宁农商银行因存在“行长代为履职超期被处罚;2023年5月19日,四平辽河蛟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60万元,理由包含“高管超期代为履职”。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