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7日,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具体来看,上交所请发行人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和前次募投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产能规划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供应链数智一体化升级建设项目”“零碳智能技术改造项目”“新加坡燃油加注船舶购置项目”“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干散货运输船舶购置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126.1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37.87亿元。
请发行人说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以及结合日常营运需要、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日常经营积累、资金缺口、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等情况,分析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等问题。
上交所请发行人说明类金融业务剥离的最新进展及时间安排,剥离完成后对于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主营业务认定的影响。结合各业务分类情况量化分析发行人收入、净利润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行业整体发展情况是否一致,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经营业务的经营规模、盈利情况,房地产业务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和现金短债比指标情况,是否处于合理区间内;最近一期末银行授信及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和还本付息情况,是否存在大额债务违约、逾期等情况;短期借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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