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股价波动公告,其中新纶新材(维权)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新材”)和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雪发(维权)”)两家上市公司股价累计上涨,新纶新材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为22.56%,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ST雪发连续3个交易日(2022年8月17日、8月18日和8月19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两家上市公司股价上涨有利于投资者索赔。
新纶新材索赔案件事因新纶新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9年6月25日,新纶新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19141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20】2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1)2016年至2018年,新纶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张某控制的多家公司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2)新纶新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3)新纶新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7年4月25日-2019年6月25日期间买入,无论在2019年6月26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ST雪发索赔案件事因*ST雪发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022年6月26日晚,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认定*ST雪发(原名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事实如下:*ST雪发公司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的规定,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9,73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739.4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51.29%;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6,47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4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7.68%。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9年4月16日-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无论在2021年4月29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但两家上市公司2022年上半年业绩均呈现亏损。新纶新材公司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000万元-11,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694元/股-0.0955元/股。*ST雪发公司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80万元-72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52.6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088元/股-0.0132元/股。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提醒,新纶新材案件已有一审胜诉判决,*ST雪发案已可以诉讼索赔,符合条件的股民可尽快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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