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天山(维权)(300313)发布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据ST天山披露的2021年业绩预告显示,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亏损约为3000万元至4000万元,营业收入约为10700万元至120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报告期内,ST天山青年母牛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为2328万元,公司认为具有商业实质、定价公允,不属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3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规定的扣除事项。因疫情原因,审计师未执行完全部审计程序,因此未对此项关联交易最终确认,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业绩预告按扣除列示,扣除此项后,公司营业收入约为8200万元至11700万元,最终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ST天山正式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后,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将可能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股票简称前冠以“*ST”。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目前鉴于ST天山投资价值有待重新评估,此前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应及时主张索赔,挽回自己的损失。
2021年4月8日,ST天山到证监会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天山生物、大象广告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情况及违法事实包括:一、在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大象广告刻意隐瞒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09亿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6100万元,致使天山生物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实施情况报告书》中存在重大遗漏,并最终导致天山生物未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上述信息。二、在天山生物将大象广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大象广告刻意隐瞒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81亿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350万元以及重大诉讼2.089亿元,导致天山生物未能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上述信息。
根据处罚决定,刘鹏律师认为,凡是在2017年8月15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买入ST天山股票的投资者,并在2019年1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以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目前该案仍在索赔时效中,律师建议投资者尽早向公司索赔。
记者从刘鹏律师处了解到,部分投资者诉ST天山证券虚假陈述一案已于近日进入开庭审理阶段,该案件判决赔付金额比例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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