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心打理家业?凤形股份“卖身”泰豪集团,原实控人子女欲“清仓”离场 来源:银柿财经
6月28日晚,凤形股份(002760.SZ)发布公告称,因个人资金需求,现持有公司1092.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41%)的股东陈晓,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916.2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41%。以28日收盘价23.77元/股计算,陈晓最多套现不超过2.18亿元。
也就是说,如果顶格减持,陈晓几乎将“清仓”所持股份,背后有何原因?
凤形股份表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资料显示,凤形股份的主业是在金属铸件领域专业从事高效环保电机及船电集成系统解决方案业务和耐磨材料业务。公司主要生产"凤形"牌高铬合金铸球段、低铬合金铸球段、多元合金铸球段及衬板等不同系列产品,属于新型研磨介质。
银柿财经记者了解到,原凤形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陈宗明2015年11月份去世后,其子女陈晓、陈功林、陈静、陈也寒继承其股份,陈晓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2.06%,成为凤形股份控股股东。同时,陈晓、陈功林、陈静、陈也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四人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46.19%,共同对凤形股份的经营决策实施控制,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但子女们似乎无心继续经营,2019年10月21日,凤形股份股东陈晓、陈也寒将公司股份总数7.10%的股份转让给泰豪集团,泰豪集团成为凤形股份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晓、陈功林、陈静和陈也寒。同年12月22日,公司股东陈晓、陈功林和陈静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8.00%的股份协议转让给泰豪集团。此次股份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泰豪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代放。
2020年5月9日,凤形股份曾公告,陈晓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功林、陈静、陈也寒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5.20%,减持完成后陈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1%。此次减持完成后,陈静、陈也寒于2020年12月1日将已有股份全部转让,陈功林则于2021年1月8日将已有股份全部出让。
至此,在泰豪集团入主之后,原凤形股份实际控制人陆续退出,目前仅剩陈晓一人。
有机构投顾对记者表示,这一现象在资本市场非常常见,在新股东进入之后,原实控人基本上都会通过各种途径减持退出,有的还会剥离上市公司原主业注入新的资产。
资料显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是在江西省和清华大学“省校合作”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家投资性控股集团公司,目前其为另一上市公司泰豪科技(600590.SH)的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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