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做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维护监管法制统一,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对现行保险业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定期清理,对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清理结果以《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形式发布。
《决定》废止、宣告失效了一批保险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原因主要是相关上位法已被大幅修订,工作实践中已直接适用上位法;有的文件制定时间较早,已不适应现实情况等,及时清理有利于扫清制度障碍。《决定》还修订了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是银保监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法典相关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并根据相关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继续完善层次清晰、内容完整、体系统一、公开透明的监管法规体系,不断提高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工作法治化水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7号)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1年4月2日经银保监会2021年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 郭树清
2021年6月21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银保监会对现行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银保监会决定:
一、对3部规章、11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三、对4部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不一致的条款予以修订。(附件3)
附件:1.银保监会决定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2.银保监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3.银保监会决定修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附件1
银保监会决定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
||
1 |
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 |
保监会令2003年第3号 |
2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
保监会令2008年第3号 |
3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 |
保监会令2016年第1号 |
4 |
关于财产保险投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
保监发〔2003〕83号 |
5 |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内设处室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
保监发〔2004〕25号 |
6 |
关于就商业保险合同监管主体问题做好有关协调工作的通知 |
保监发〔2004〕32号 |
7 |
关于印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网络连接方案的通知 |
保监发〔2004〕67号 |
8 |
关于印发《保险统计指标》的通知 |
保监发〔2004〕85号 |
9 |
关于印发《保险统计指标校验关系》的通知 |
保监发〔2004〕86号 |
10 |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
保监发〔2005〕101号 |
11 |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
保监发〔2005〕108号 |
12 |
关于印发《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的通知 |
保监发〔2006〕5号 |
13 |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身保险产品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保监发〔2006〕110号 |
14 |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 |
保监发〔2006〕127号 |
15 |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
保监发〔2006〕19号 |
16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见 |
保监发〔2006〕44号 |
17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的意见 |
保监发〔2006〕69号 |
18 |
关于印发《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
保监发〔2006〕6号 |
19 |
关于在地市及以下地区建立保险业与地方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沟通协调机制的通知 |
保监发〔2006〕84号 |
20 |
关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
保监发〔2006〕95号 |
21 |
关于发布《保险基础数据元目录》行业标准的通知 |
保监发〔2007〕130号 |
22 |
关于发布《保险业务代码集》行业标准的通知 |
保监发〔2007〕131号 |
23 |
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指引》的通知 |
保监发〔2007〕42号 |
24 |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投标业务管理的通知 |
保监发〔2007〕43号 |
25 |
关于《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 |
保监发〔2007〕70号 |
26 |
关于调整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
保监发〔2007〕88号 |
27 |
关于报送保险公司分类监管信息的通知 |
保监发〔2008〕113号 |
28 |
关于遏制保险中介机构挪用侵占保费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 |
保监发〔2008〕117号 |
29 |
关于调整保险经纪、保险公估法人许可证换发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工作流程有关事宜的通知 |
保监发〔2008〕119号 |
30 |
关于实施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
保监发〔2008〕17号 |
31 |
关于做好机动车商业三责险费率调整工作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 |
保监发〔2008〕3号 |
32 |
关于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发〔2008〕56号 |
33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银行保险业务财产保险数据交换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
保监发〔2008〕5号 |
34 |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资格考试报名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
保监发〔2008〕69号 |
35 |
关于加快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意见 |
保监发〔2009〕11号 |
36 |
关于贯彻落实《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 |
保监发〔2009〕130号 |
37 |
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保单等违法行为的通知 |
保监发〔2009〕19号 |
38 |
关于发布《2009版保险术语》行业标准的通知 |
保监发〔2009〕29号 |
39 |
关于发布《保险基础数据模型》行业标准的通知 |
保监发〔2009〕31号 |
40 |
关于建立月度经营情况简要分析报告制度的通知 |
保监发〔2009〕47号 |
41 |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
保监发〔2010〕45号 |
42 |
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阻止保险领域案件责任人员出境工作的通知 |
保监发〔2010〕88号 |
43 |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的通知 |
保监发〔2010〕89号 |
44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进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承诺有关问题的通知 |
保监发〔2011〕16号 |
45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 |
保监发〔2011〕1号 |
46 |
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意见 |
保监发〔2011〕69号 |
47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 |
保监发〔2012〕16号 |
48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 |
保监发〔2012〕9号 |
49 |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管理的通知 |
保监发〔2013〕26号 |
50 |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保险行业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
保监发〔2013〕32号 |
51 |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保险监管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
保监发〔2013〕33号 |
52 |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车险改革统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
保监发〔2015〕54号 |
53 |
中国保监会关于提高保险资金投资蓝筹股票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发〔2015〕64号 |
54 |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业监管费和保险罚没收入缴款方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发〔2016〕103号 |
55 |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信用保证保险统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
保监发〔2016〕46号 |
56 |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的通知 |
保监发〔2016〕53号 |
57 |
中国保监会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 |
保监发〔2016〕55号 |
58 |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 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 |
保监发〔2017〕34号 |
59 |
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保险监管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 |
保监发〔2017〕40号 |
60 |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
保监发〔2017〕5号 |
61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订《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1号:偿付能力监管等效框架协议过渡期内的香港地区再保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因子》的通知(2019) |
银保监发〔2019〕30号 |
62 |
关于规范大型商业风险经营行为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06〕14号 |
63 |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06〕59号 |
64 |
关于开展保险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07〕45号 |
65 |
关于开展保险业(第二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07〕80号 |
66 |
关于中国保监会分类监管信息系统用户和权限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09〕52号 |
67 |
关于新保险法实施后行政处罚案件中法律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09〕66号 |
68 |
关于开展保险业境外机构定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0〕47号 |
69 |
关于推广使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三个子系统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0〕64 号 |
70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服务保险消费者有关工作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1〕11号 |
71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主席(局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1〕12号 |
72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保险业应对暴雨和台风等极端天气事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2〕46号 |
73 |
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教育微博推广及后援工作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2〕64号 |
74 |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3〕14号 |
75 |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保险公司纳入分类监管实施范围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3〕29号 |
76 |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3〕30号 |
77 |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销售、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3〕38号 |
78 |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启动《中国保险通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5〕45号 |
79 |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5〕54号 |
80 |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5〕58号 |
81 |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信访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保监厅发〔2016〕24号 |
82 |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6〕57号 |
83 |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职律师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7〕43号 |
84 |
关于启动中国产险业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批复 |
保监办〔2005〕192号 |
85 |
关于建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
保监办〔2006〕362号 |
86 |
关于变更保险业务监管费缴费账户的通知 |
保监厅函〔2006〕261号 |
87 |
关于调整保险中介监管报表部分报送事项的通知 |
保监厅函〔2010〕422号 |
88 |
关于定期报送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的通知 |
保监厅函〔2011〕470号 |
89 |
关于定期报送客户投诉和保险合同诉讼(仲裁)情况的通知 |
保监厅函〔2011〕471号 |
90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产险公司经营再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复函 |
保监厅函〔2012〕153号 |
91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对《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适用范围的复函 |
保监厅函〔2012〕4号 |
92 |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
保监厅函〔2013〕352号 |
93 |
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消费投诉类进京非正常上访处理工作的通知 |
办公厅便函〔2017〕778 号 |
94 |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保监法规〔2007〕427号 |
95 |
关于明确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直接经营保险业务行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
保监机构〔2008〕384号 |
96 |
关于开展案件责任追究清理工作的通知 |
保监稽查〔2010〕192号 |
97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监局案件风险监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保监稽查〔2013〕643号 |
98 |
中国保监会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 |
保监人身险〔2017〕283号 |
99 |
关于实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财会〔2010〕585号 |
100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财会〔2014〕81号 |
101 |
关于做好保险业应对全球变暖引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产险〔2007〕402号 |
102 |
关于实施分类监管信息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 |
保监产险〔2008〕1567号 |
103 |
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合同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
保监产险〔2011〕1293号 |
104 |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 |
保监产险〔2016〕6号 |
105 |
关于开展新会计准则下保险统计制度转换和对接系统切换工作的通知 |
保监统信〔2006〕1334号 |
106 |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扶贫统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
保监统信〔2017〕274号 |
107 |
中国保监会关于尽快遏制电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消保〔2012〕1436号 |
108 |
关于印发《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工作办法》的通知 |
保监消保〔2012〕316号 |
109 |
关于建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的通知 |
保监消保〔2012〕317号 |
110 |
关于开展保险公司投诉处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
保监消保〔2013〕162号 |
111 |
中国保监会关于禁止强制销售保险的紧急通知 |
保监消保〔2013〕634 号 |
112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
保监消保〔2013〕686号 |
113 |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监局保险消费投诉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消保〔2015〕98 号 |
114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北保监局推动车险销售服务专业化有关问题的批复 |
保监中介〔2011〕1446号 |
115 |
关于《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合同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
产险部函〔2011〕204号 |
116 |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的通知 |
保监寿险〔2012〕193号 |
117 |
关于定期报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通知 |
消保局〔2015〕492 号 |
118 |
关于调整保险专业代理、保险经纪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工作流程的通知 |
中介部函〔2015〕308 号 |
附件2
银保监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
||
1 |
关于印发《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
保监发〔2006〕125号 |
2 |
关于印发《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
保监发〔2006〕97号 |
3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抗旱工作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 |
保监发〔2011〕7号 |
4 |
关于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保监发〔2012〕50号 |
5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业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保监发〔2014〕25号 |
6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保监发〔2014〕78号 |
7 |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保监发〔2015〕31号 |
8 |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业监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 |
保监发〔2016〕9号 |
9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申报中小商贸企业国内贸易信用险补助项目承办单位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0〕66号 |
10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1〕61号 |
11 |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人身保险业综合治理销售误导评价工作的通知 |
保监厅发〔2012〕71号 |
12 |
中国保监会关于在偿二代过渡期内开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试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财会〔2015〕125号 |
13 |
中国保监会关于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实施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
保监财会〔2015〕15号 |
14 |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业监管费相关政策解答》的通知 |
保监财会〔2016〕19号 |
附件3
银保监会决定修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一、将《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4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9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6年第2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四、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9号)第二十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五、将《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2〕60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六、将《中国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号)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七、将《中国保监会 财政部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8〕6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八、将《中国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7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九、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十、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第一条中的“《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十一、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9号)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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