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存在控制权不稳定风险?中润资源(维权)收深交所关注函 来源:界面
3月2日,深交所向中润资源发关注函。关注函称,2021年2月24日、25日,公司先后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相关诉讼的公告》与《关于控股股东相关诉讼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冉盛盛远”)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鲁民终2404号】(以下简称《判决书》),判决冉盛盛远需支付华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有资本”)差价价款5.29亿元及按照20%标准计算的违约金1.06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昌玮对1.06亿元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告》与《判决书》显示,因华有资本起诉冉盛盛远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公司控股股东冉盛盛远所持有的中润资源25.08%股份被司法冻结。同时该部分股份质押于天风证券,质押到期日为2020年1月17日。根据判决,冉盛盛远需支付华有资本合计6.35亿元。
深交所要求中润资源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冉盛盛远的资金、财务情况说明其是否具备支付此次赔款与解除质押风险的能力,被司法冻结与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被强制处置的风险,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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