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再融资反馈意见中,前次募投项目被提及率达到近30%,融资不是“一锤子买卖”! 来源:尚普IPO咨询
近日,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因其IPO时的募投项目可行性及变更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上交所于 2020年6月16日作出《关于对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安爽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前次募投项目被首先问及:
合理的募投项目,是IPO和再融资企业通过证监会审核的关键因素。同时,融资并不是“一锤子买卖”,再融资时,前次募投项目可能依然会被关注。尤其是之前募投项目出过问题的企业,再次融资时,其募投项目被关注的可能性会更大。
所以,无论是IPO还是再融资,对募投项目的设计都应该审慎。
2021年1月(截止到1月28日),共48家再融资企业收到了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再融资反馈意见,其中14家再融资企业的反馈意见中涉及到了前次募投项目,前次募投项目被提及率达到了29.17%。
以下是这14家再融资企业反馈意见涉前次募投项目部分的汇总,供大家参考: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请申请人披露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预计进度安排;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和合理性,以及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尚未完工的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本次募投项目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40亿元用于“国产高性能计算机及服务器核心技术研发及产能提升项目”、“信息及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高新电子创新应用类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2)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产生协同性,结合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根据申请文件,申请此前次募投项目变更较多,且实现效益未达预期。请申请人:(1)说明并披露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前次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未达预期、多次变更募集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前次募投项目预计后续进展情况、预计效益的实现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决策是否谨慎、合理;(3)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对未来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12.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66,530.79万元用于“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年产18.5万吨日用化工新材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2)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产生协同性,结合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3)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谨慎性,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过于乐观,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达产情况,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实际效益是否达到预期,《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关于预计效益实现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71,558.42万元,用于爆破工程服务、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和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其中部分项目由山东圣世达实施。请申请人补充说明:(3)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或变更风险;项目运营及盈利模式,拟新增产能情况及消化措施;
8.申请人前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于收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9.8131%股权和永久补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拟以上述提供质押担保,申请银行并购贷款1亿元,贷款协议尚未签署。同时申请人最近一期新增短期借款1.116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山东圣世达尚未支付的收购款项及支付计划,申请人已新增的短期借款及拟申请的并购贷款具体用途,在新增借款的情况下又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前次募投项目原计划开设50家零售分店,但实际只开了20家,请说明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是否与首次申报招股书中披露的有差异,若实施方式存在变动,是否履行相关程序;(2)前次募投项目达产后的效益实现情况及预测效益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在前次募投未达到效益的前提下,本次募投仍投向连锁超市,请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预计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5.申请人2019年1月首发募集资金3.47亿元,用于年产10000吨新型生物酶系列产品项目等4个项目,其中年产10000吨新型生物酶系列产品项目尚未投入,49.54%的募集资金变更募资用途。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年产10000吨新型生物酶系列产品项目尚未投入的原因及合理性,该募投项目是否继续实施,如继续实施请补充说明预计未来投入时间及预计进度情况;(2)49.54%的募集资金变更募资用途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前次募投项目决策是否谨慎。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3.请申请人披露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预计进度安排;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和合理性,以及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结合前次募投项目尚未完工的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本次募投项目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13.4亿元,用于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沙坡头区200MW光伏复合项目、东乡区詹圩镇5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沙坡头项目实施主体卫钢新能源于2020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尚未实缴。请申请人补充说明:(6)申请人前次募投补流资金尚未使用的情况下再次募集补流资金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3.请申请人披露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预计进度安排,并结合前次募投项目进度变更的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进度预计是否谨慎;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和合理性,以及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效益预计情况以及效益预计的谨慎性;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是否存在重复建设。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于2020年3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请申请人补充说明:(3)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产品相同或生产线共用的情况;(4)是否存在重复投资的情况;( 5 )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4.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34.72亿元用于“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国际III期临床试验及注册上市项目”、“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RVO/DME适应症国际III期临床试验及注册上市项目”、“化学原料药基地建设项目”及“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及育苗中心项目”。请申请人:(3)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国际III期临床试验及注册上市项目”、“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RVO/DME适应症国际III期临床试验及注册上市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国际III期临床试验及注册上市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本次募投能否应用前次募投项目的研发成果,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决策是否谨慎,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根据申请文件,申请此前次募投项目变更较多,且实现效益未达预期。请申请人:(1)说明并披露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前次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未达预期、多次变更募集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前次募投项目预计后续进展情况、预计效益的实现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决策是否谨慎、合理;(3)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对未来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12.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66,530.79万元用于“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年产18.5万吨日用化工新材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2)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产生协同性,结合市场容量、竞争对手、在手订单、现有产品产能利用率、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3)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谨慎性,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过于乐观,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申请人前次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到位,用于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等3个项目。2020年7月申请人调增了三个项目投资总额并延长了实施期限。请申请人补充说明:(2)申请人前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变更为广州德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在前次募投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公司偿债能力较强的情况下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流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因申请人募投项目可行性及变更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上交所于2020年6月16日作出《关于对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安爽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0]0061号),对发行人及董事会秘书安爽予以监管关注。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和产生原因,是否已经整改完毕,是否存在被进一步作出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风险,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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