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试图甩掉并购“有毒资产”影响 宁波东力(维权)2020年业绩预增66倍 来源:投资快报
近期发生在A股上市公司宁波东力(002164)身上的事情,可谓跌宕起伏、“魔幻”重重。2021年1月12日,宁波东力因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时隔一周后的1月19日晚,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仅仅十天之后的1月29日,宁波东力又公布了一份靓丽程度令人咋舌的业绩预告。这一份报告显示,该公司2020年净利润预计为14.59亿元,同比增长接近66倍。
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刘鹏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透露:“以上事件中的负面新闻,均与宁波东力并购深圳年富供应链公司有关。因并购标的财务造假,宁波东力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相关股民可以进行诉讼索赔。”而随着证监会行政处罚落地,宁波东力此前“饮鸩止渴”式并购失败事件落下帷幕,公司业绩开始走上正轨,为股民索赔奠定良好基础。
不慎并购“有毒资产”,信批违法被证监会处罚
宁波东力于2018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60号)。
2021年1月1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刘鹏律师表示,于2016年12月13日至2018年7月1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7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126.com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证监会认定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
年富供应链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2016年12月13日披露的《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2017年7月15日披露的《交易报告书(修订稿)》、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毒药资产”持续影响宁波东力,公司深受其害
因年富供应链公司财务造假,连累宁波东力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证监会警告及罚款处罚。此外,并购失败导致对宁波东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因宁波东力为年富供应链公司提供担保,涉及金额13.7万元,宁波东力经综合判断在2019年度报告中计提预计负债4亿元。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涉诉,公司部分资产及银行账户被冻结,偿债能力较弱,存在流动性风险。
与此同时,宁波东力公司股价,较重组之前大幅下跌,重组报告披露前公司股价在10元/股左右,被证监会立案之后,公司股价迅速下跌,一度跌至2.41元/股的低值。日前,受年富供应链牵连,宁波东力因多起金融借贷纠纷案件被列为被执行人。
除此之外,宁波东力还将面临大批股民诉讼。因宁波东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股民索赔宝”公众号进行登记,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股民索赔宝”证券维权团队刘鹏律师透露,法院已受理股民起诉宁波东力证券虚假陈述案件。
2020年预计盈利14.95亿元,股民可以参与索赔
日前,宁波东力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14.59亿元,同比增长6574.29%,业绩增长的原因主要受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其中司法机关追回股票和现金产生净利润13.59亿元。在此之前,2020年前三季度,宁波东力实现营收8.43亿元,同比增长18.82%;归母净利润14.23亿元,同比增长1545.92%。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骤降至0.54亿元,同比增长17.18%。
业绩增长,深受并购影响的宁波东力也正在逐渐平息。这对于即将发起维权索赔的股民来说不是坏事。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凡因上述公司虚假陈述受有损失的股民,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126.com,参与诉讼咨询及登记,满足条件即可参与诉讼索赔。
根据公司公告,截止2021年1月8日,宁波东力公司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约5.5万户。在可索赔区间,约有股东3万多户。2月5日,宁波东力股价报收7.31元/股。
(文章来源: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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