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峰环境两垃圾发电项目获3亿多元补贴 重庆港九10亿元中期票据获注册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2月1日晚间,重庆三峰环境(601827)公告,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于今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公告》,公司下属江津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含垃圾焚烧发电及沼气发电)(江津项目)、涪陵-长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涪陵项目)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2月1日,三峰环境报收7.23元,涨0.70%,换手率2.15%。
据了解,该江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地址位于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项目设计垃圾处理能力4500吨/日、发电装机容量106.5MW(含3×35MW汽轮发电机组3×0.5MW沼气发电机组)。2020年全年该项目实现垃圾入厂量约170万吨,实现上网电量约7亿度。
涪陵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地址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项目设计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日、发电装机容量18MW(含1×18MW汽轮发电机组)。2020年全年该项目实现垃圾入厂量约40万吨,实现上网电量约1.3亿度。
据介绍,根据会计政策,三峰环境对于电力销售收入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部分,在相关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时,一次性将自项目并网发电至纳入清单期间的累计补贴收入确认为当期营业收入。同时,自纳入清单起,按《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等相关电价政策确认电力销售收入。
公司表示,由于上述两项目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根据上述会计政策,江津项目于2021年1月一次性确认自并网发电以来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共计约2.5亿元,涪陵项目亦同时一次性确认相关补贴收入共计约6500万元。该两项目自2021年2月起按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等相关电价政策确认电力销售收入。
重庆港九(600279)宣布,收到中国银行(维权)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重庆港九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商协会的要求,结合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首席记者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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