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资本邦获悉,*ST安通(600179.SH)公布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相关公告显示,*ST安通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或“法院”)送达的 闽05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及 闽05破2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对安通控股的重整申请。《决定书》指定由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主要由泉州市、丰泽区两级政府、中介机构组成)担任管理人。
本次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人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事由:2020年3月18日,中航信托以*ST安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泉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ST安通对中航信托的重整申请无异议。
上述裁定书主要内容:*ST安通对重整申请没有异议,其作为上市公司,核心经营资产及业务具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具有通过重整复兴再生的可能。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泉州中院裁定如下:受理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
*ST安通表示,公司因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二)、(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安通”。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告显示:
1.2019年12月18日,泉州中院分别裁定受理了广州东湾运输有限公司和福建世纪昆仑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目前已处于重整进程中,债权人会议能否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4.截至目前,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余额合计为13.09亿元,上述资金占用余额尚未归还;公司同时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现场核查,违规担保的余额合计人民币399,947.93万元。
5.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避免净资产为负,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责任编辑: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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