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信披违法:财务报告存虚假记载 收证监会行政处罚

恺英网络信披违法:财务报告存虚假记载 收证监会行政处罚
2020年07月02日 17:19 财经网

原标题:恺英网络(维权)信披违法:财务报告存虚假记载 收证监会行政处罚 来源:财经网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7月2日,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英网络”,股票代码:002517.SZ)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要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2018年9月10日,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恺英网络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以向宁波九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九晋”)增资为由,通过上海恺英子公司上海悦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悦腾”)向宁波九晋支付5000万元。

该款项实际为上海恺英为表达与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沙信息”)及相关主体达成和解的善意,作为前期双方纠纷的和解意向金,由宁波九晋代为保管。2018年9月29日,上海悦腾将该笔5000万元款项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在恺英网络2018年年报中,上海悦腾将前述支付给宁波九晋的5000万元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恺英网络的合并财务报表对前述款项相应全额计提减值准备5000万元。

但是经过证监会调查,恺英网络对上述5000万元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依据不充分:宁波九晋当时状态为合法存续的合伙企业,具备还款能力,未发现其持续经营能力出现异常;从实际用途看,上海恺英与蓝沙信息仅达成和解意向,并未签署正式协议。

恺英网络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年修订)》(财会〔2006〕3号)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上海悦腾作为恺英网络的全资二级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后导致恺英网络2018年度虚减净利润4375万元,占恺英网络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38.53万元的25.09%。恺英网络2018年年报中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恺英网络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时任恺英网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永聪、时任恺英网络董事长金锋应对恺英网络2018年年报中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承担主要责任,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拟作出以下决定:

(一)、对恺英网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

(二)、对陈永聪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

(三)、对金锋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

【作者:隹南】 (编辑:房雅楠)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恺英网络 证监会 上海 宁波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7-06 孚能科技 688567 --
  • 07-03 埃夫特 688165 6.35
  • 07-03 恒誉环保 688309 24.79
  • 07-02 新强联 300850 19.66
  • 07-02 君实生物 688180 55.5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