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研报】电动车革命带动“钴盐”进入新一轮需求周期!“碳中和”背景下,全球供给格局正在重塑,A股一体化钴业龙头强势崛起(名单)
【硬核研报】国内脱发人群已超2.5亿,千亿级脱发诊疗市场蓄势待发!“低渗透+可复制+资金涌入”,毛发医疗四巨头将迎来快速扩张期(名单)
7月6日,浙江证监局披露关于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存在以下问题:
盾安环境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6亿元—4.5亿元。2021年2月27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74亿元。盾安环境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68亿元,与此前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盾安环境在预测2020年度业绩时未考虑对外担保因素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预测不够审慎,导致2020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姚新义、总经理李建军、财务总监徐燕高、董秘江冰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第五十八、五十九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盾安环境、姚新义、李建军、徐燕高、江冰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牛市来了?如何快速上车,金牌投顾服务免费送>>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