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最后维权时间窗口 许峰律师8月13日在线答疑

北汽蓝谷最后维权时间窗口 许峰律师8月13日在线答疑
2019年08月09日 16:42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北汽蓝谷(维权)因虚假陈述于2016年9月12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如今诉讼时效仅剩1月,很多投资者还未做出维权行动,甚至有投资者不清楚证券维权相关事宜。

  新浪财经特此开设维权直击栏目,邀请证券维权业内资深律师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律师在线解答投资者疑惑,普及维权相关知识。

  第一期维权直击将于8月13日15:00-16:00准时开启,投资者可通过许峰律师直播间参与直播提问。同时许峰律师也会对北汽蓝谷案进展作出全面解读,为投资者维权提出专业咨询意见。(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入口

  目前,北汽蓝谷虚假陈述纠纷案二审已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首次开庭。相关维权细节如下:

  7月11日,约30名投资者与北汽蓝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二审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二审开庭审理。据许峰律师介绍,此次庭审主要围绕投资者损失与前锋股份公司虚假陈述之间是否具有关系、投资者损失如何计算两个焦点展开。

  庭审中,北汽蓝谷认为,S前锋股票作为股改股,其公司基本面不会影响公司股价以及投资者决策,股民因为赌博股改、追高买入S前锋股票,后因2015年中国股市股灾的“断崖式”下跌导致损失,投资者损失与前锋股份信息披露虚假陈述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北汽蓝谷同时认为,前锋股份公司未披露的重大担保、重大诉讼事项并没有对公司造成实质财务损失,不会影响S前锋股价、更不会导致投资者损失。

  而投资者方面则认为,此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正确,要求驳回前锋股份的上诉,维持原判决。并针对前锋股份的上诉理由逐一驳斥。

  2018年9月到2018年底,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北汽蓝谷投资者索赔系列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北汽蓝谷前身前锋股份虚假陈述成立,判决北汽蓝谷数十位投资者赔偿损失,法院判决北汽蓝谷赔偿每个投资者的金额从数千元到五百多万元不等,判决赔付比例从10%左右到接近100%均有。此后北汽蓝谷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还未公布二审判决结果。

  据了解,2016年9月12日晚间,前锋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前锋股份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未依法披露发生的重大诉讼事件以及未依法披露发生的重大担保事件。在重大诉讼方面,证监会认为相关诉讼金额占上市公司净资产比例高,依法应当认定为重大诉讼,应当在诉讼产生之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布诉讼进展情况,并在2010到2014年年度报告中依法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事项,但其未依法披露。此外在违规担保方面,前锋股份也存在众多信披违规问题。2018年7月北汽蓝谷借壳上市成功,前锋股份正式更名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随后,北汽蓝谷接盘了前锋股份的大量诉讼纠纷,相关赔偿责任将由北汽集团承担。

  基于证监会认定的违规,部分投资者陆续向北汽蓝谷发起索赔。北汽蓝谷2018年年报曾披露,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共72起,其中1起撤诉,剩余涉案金额共7736万元,法院一审判决北汽蓝谷赔偿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和案件受理费合计2823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北汽蓝谷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截至2019年4月19日,北汽蓝谷前述证券责任诉讼增加66起,涉案金额增加1334万元,法院尚未一审判决。

  许峰律师提示,如果投资者在2011年1月15日到2015年7月28日之间买入前锋股份股票,并且在2015年7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目前仍可继续发起索赔,此前提起索赔并且获得胜诉判决的投资者均符合该条件,由于目前已有一审申诉判决,因此投资者获赔几率较大。

  许峰律师同时提示,投资者提起索赔需要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其认为北汽蓝谷虚假陈述索赔案诉讼时效到2019年9月12日届满,截止目前仅剩下最后1个月,本次为北汽蓝谷的最后一次立案。超过诉讼时效,投资者将丧失可能的获赔机会。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许峰 北汽蓝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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