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资9亿投猪瘟疫苗或为产业园 海印股份被疑操纵股市

斥资9亿投猪瘟疫苗或为产业园 海印股份被疑操纵股市
2019年06月13日 12:02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6月12日下午,有媒体报道称海南成功研制出预防非洲猪瘟病毒注射剂,引发舆论关注,但很快官方否认发布相关公告。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人员对新浪财经表示,并未发布过“海南成功研制出预防非洲猪瘟病毒注射剂”的相关公告,公告内容只是表述显示一定的预防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内容表述为海南南药研究团队分离出预防非洲猪瘟病毒感染的复方成分,显示出一定的预防效果。但6月11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发布公告称,拟与许启太、今珠公司签署《合作合同》,许启太教授及其团队成功研制了“今珠多糖注射液”并拥有专利权(含专利申请权),可以实现对非洲猪瘟不低于92%有效率的预防。海印股份拟斥资1亿元为非洲猪瘟防治疫苗投产做准备。

  网络资料显示,非洲猪瘟是一种猪的急性、烈性传染病,致死率最高可达100%。1921年,非洲猪瘟在肯尼亚被首次确诊,随后曾在多国肆虐,至今仍无有效疫苗。

  6月12日,海印股份股价一直封于涨停板,报收于每股3.15元,当日公司总市值68.68亿元。6月13日,海印股份开盘直线上涨后出现波动,截止发稿上午11时股价大涨6.03%。

  近日的二则公告引发二级市场躁动,市场争议也随之而起。非洲猪瘟疫苗研制至今挑战重重,海印股份斥资1亿元到底能否助疫苗投产?“不低于92%有效率的预防”是否属实?该今珠多糖注射剂是不是疫苗?股价为何大涨? 这些外界的疑问还待海印股份予以合理解释。6月13日上午,海印股份已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不低于92%有效率的预防”数据来源、跨主业开展本次业务原因以及大股东减持情况等问题。

  6月12日下午,有媒体报道称,海印股份在采访中称公告中的“今珠多糖注射液”为中草药注射液,并非疫苗,公告中“为防治疫苗的投产”的说法存在问题。

  6月13日上午,新浪财经对此致电海印股份证券事务代表,其工作人员表示一切以公告为主,更多详细内容和数据公司后续会根据进度进行补充披露,现在不便透露。

  为何斥资9亿布局非洲猪瘟防治疫苗?

  11日的公告中称,海印股份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34.34亿元,本次《合作合同》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9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21%。作为一家主营商业物业运营和金融服务的企业,海印股份为何花如此大手笔布局非洲猪瘟防治疫苗呢?

  除此之外,根据公告内容显示海印股份还将启动生产基地的建设,并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规划建设海南南药深加工产业园。海印股份公告称,在 2020年6月30日前,公司有权通过现金支付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收购今珠公司 30%的股权。未来,公司将凭借自身丰富商业及产业运营管理经验,在海南省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以今珠公司为中心,启动今珠多糖注射液生产基地的建设,并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规划建设“海南南药深加工产 业园”(暂定名),实现从商业平台运营至深加工产业平台运营领域的延伸。

  海印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12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次合作,他们会协助我们向当地政府去申请南药深加工产业园,未来我们也是想从商业地产向产业地产延伸,所以合作后我们主要还是做产业园这一块。”

  公告还公布了三年业绩对赌协议,按照预测今珠公司2019~2021年需完成营业收入分别为5亿元、50 亿元和10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0亿元和20亿元。三年业绩完成,则经营团队可通过行权获得10%的股权。如对赌期任何一年业绩未能完成,则10%的经营期权即时完全撤销并由甲方更换新经营团队另行签署三年对赌协议开展经营。

  据悉,防治猪瘟疫苗并未获得专利备案,而药监局官网也没有上述疫苗相关信息。在预防效果还不充分下,公司为何定下三年百亿营收目标?

  海印股份还在公告里指出,今珠公司应按照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的规范治理公司,并争取早日启动独立上市工作。

  这也引发外界质疑对于此次此次投资的真正目的,有市场观点认为,海印股份在现阶段宣布合作,放出“蹭热点”的消息,背后或为了拉升股价。

  海印股份大股东此前有套现嫌疑

  4月28晚间,海印股份披露2018年年报,公司在营收、净利润双降,盈利更是骤降四成。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25.07亿元,同比下滑2.12%;净利润为1.38亿元,同比大幅下滑40.13%。海印股份2018年的净利润,创下公司自2004年以来的最低水平,盈利能力为近15年来最差。

  公司称,2018年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融资成本上升、财务费用增加;公司金融服务业务毛利率下降;本年度子公司减少因与商户续约而一次性收取的品牌服务费;报告期内公司文娱板块剩余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在年报发布同时,公司公告实控人之一邵建聪拟在未来6个月时间内在二级市场上减持不超过公司2%的股份。

  而2019年初,海印股份提出第二次回购计划,拟斥资2.5亿元至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并于3月5日首次实施该回购计划。

  有分析认为,一方面由上市公司掏钱回购稳定股价,另一方面却任由大股东减持,海印股份大股东有套现嫌疑。

  去年7年,海印股份启动首次回购计划。同样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大股东海印集团进行了大笔股份减持及增加股权质押比例。

  许启太是何许人也?

  按照公告所述,许启太是“今珠多糖注射液”的专利权持有人之一,该专利权用于生产非洲猪瘟病毒感染预防注射剂。

  该疫苗的研发者许启太,媒体报道其别名为许启泰,现为海南绿槟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却并没有发现“今珠多糖注射液”的相关专利。而从已有的专利列表中看到,许启太本人的多项专利,更多与“槟榔”有关。

  河南大学官网显示,许启太在担任绿槟榔公司董事长前曾任河南大学药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据河南大学纪检监察网公告,许启太曾因专利转让伪造合作方签名,致使合作方起诉学校违规收回专利;因项目经费管理混乱、支出严重违规等问题,受到学校给予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除此之外,许启太设立的今珠公司也引发外界质疑。根据公开信息,今珠公司注册地点选址设在海南某酒店内,具体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南海大道9号明光胜意大酒店3122室”,与大部分正常经营的公司极为不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股东许可为该,持有50%的股权;另50%的股份由陈玉鸾持有,许启太本人并未在股东之列。

  据工商资料显示,今珠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刚刚成立,即在海印股份发布公告前半个月左右。

  海印股份公告称,许启太需要承担完成今珠多糖注射液的登记备案工作,并且承诺最晚于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政府有权部门关于今珠多糖注射液的生产和销售的临时许可,最晚于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政府有权部门关于“今珠多糖注射液”的生产和销售的正式许可。

  据报道,今年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通知,开展非洲猪瘟病毒实验活动应当获得相应行政许可。此外,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应当实行全程监管,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从事非洲猪瘟检测的实验室全面开展生物安全检查。

  律师称海南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和操纵证券市场

  海印股份公告称,许启太教授及其团队成功研制了“今珠多糖注射液”并拥有专利权(含专利申请权),可以实现对非洲猪瘟不低于92%有效率的预防。

  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公告所述,海南南药研究团队经对多种热带植物进行筛选,从中分离出预防非洲猪瘟病毒感染的复方成分,组方制成注射剂,用于预防非洲猪瘟病毒感染,经临床试验,显示出一定的预防效果。

  中国畜牧兽医学会生物技术分会理事、内蒙古农业大学兽医学院教授韩润林在采访中表示,仅从药物名称“多糖”判断,该药物应该为中草药提取物,与兽用疫苗为两种不同概念。

  据韩润林介绍,目前的非洲猪瘟疫苗都不尽如人意,是因为其有复杂的免疫机制。由于疾病本身拥有多种免疫逃避机制,复杂特性以及生物安全条件的限制使得对病原的研究及疫苗研发相对缓慢。非洲猪瘟疫苗研发已有五六十年,还未成功研制出非洲猪瘟疫苗,可见非洲猪瘟疫苗研制至今挑战重重,

  6月12日下午,就有媒体报道,海印股份回复采访称“今珠多糖注射液”为中草药注射液,并非疫苗,公告中“为防治疫苗的投产”的说法存在问题。

  如果海印股份公告内容存在问题将会触及哪些法律问题?海印股份12日股价大涨,是否存在外界质疑涉嫌炒作股价?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律师称,在市场存在质疑的情况下,公告中涉及疫苗的表述是否存在夸大不实的成分,需要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如果经监管部门调查确认构成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索赔诉讼。除此之外,股价异动中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甚至是操纵市场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也需要监管部门予以查证。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则认为,从公告内容看,《合作合同》尚未签署,说明双方合作还处于洽谈阶段,能否顺利与许启太、今珠公司签署《合作合同》,尚处于重大不确定性状态,上市公司就贸然发布公告,不排除有炒作股价的嫌疑。如果海印股份关于疫苗可以投产的相关陈述存在夸大或虚假,可能涉嫌虚假陈述,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可能需要负相应的行政、民事,甚至是刑事法律责任。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海印股份发布的《合作合同》属于《证券法》第67条规定的“重大事件”,该公告对合作方成功研制了“今珠多糖注射液”并拥有专利权、可以实现对非洲猪瘟不低于92%有效率的预防等关键内容,没有提供科学、权威的数据来源和权属证书,结合公告发布后的股价异动情况,该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近期证监部门可能会介入调查。

  厉律师进一步指出,如果海印股份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信批违法、违规,公司可能面临证交所谴责、处分,如果情节严重,根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公司可能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至60万元的罚款。

  厉律师表示,根据公告内容和股价异动情况分析,除了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还有可能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具体要以证监部门进调查结论为准。(新浪财经公司观察 陈彦旭)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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