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蒲公英Ouryao
来源:企业公告 编辑:wangxinglai2004
近日,因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同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01、《2022年度业绩预告》
维康药业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8,030万元-10,02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6,800万元-8,700万元。
02、《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2023年4月17日,维康药业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4,300万元-5,3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1,800万元-2,800万元。
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刘忠良、总经理孔晓霞、财务总监王静和董事会秘书朱婷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往期新闻
主要内容
经查,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2023年01月31日,你公司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300万元到1,200万元,具体如下如图:
2023年04月15日,你公司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修正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650万元到-1,100万元,具体如下如图:
2023年04月28日,你公司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为-6,305.59 万元,具体如下如图:
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归母净 利润与实际业绩发生盈亏方向变化,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披露的预计归母净利润与实际业绩差异幅度达282.16%,业绩预告及更正公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延岭、董事会秘书董 娟、财务总监邹滨泽对该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王延岭、董娟、邹滨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认真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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