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港股讯 5月19日消息,证监会因康宏资产管理公司在向客户作出有关债券的招揽行为及建议时出现监控缺失,对其作出谴责及罚款640万元。证监会发现,康宏资产管理在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期间,介绍客户使用一个第三方平台执行30项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三十七章上市的债券的交易,当中有部分涉及向客户作出的招揽行为或建议。
康宏资产管理在向客户推荐有关债券时,并无就债券进行妥善而充分的产品尽职审查;设立有效的系统,以确保有关债券的建议或招揽行为合适和合理;就其向客户提供的投资意见或建议备存适当的文件纪录,并向每名客户提供书面意见的副本;及设立充足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和系统。证监会在决定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有必要向市场传达强烈的阻吓讯息,防止再有类似的失当行为发生、康宏资产管理决定停止向客户销售第三十七章债券,以及康宏资产管理现由新的董事及核心职能主管团队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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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海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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