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002909.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集泰慧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孙仲华先生、董事邹珍美女士、监事马银良先生及周雅蔓女士、高级管理人员罗鸿桥先生及石正金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新余集泰慧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533.03万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时总股本的2%。上述董监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94.3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时总股本的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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