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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证监局披露了《关于对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两斌、柳茹花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公告显示,因重大交易违规、股权质押等未及时披露等问题,仟亿达及时任董事长郑两斌、时任董秘柳茹花被出具警示函。
据证监局披露,仟亿达主要存在五大违规事项。具体来看,2022年1月,仟亿达控股子公司福建省仟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厦门仟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三河市锦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借款金额合计3,200万元。2022年1月,仟亿达与三河市锦上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展期合同,借款金额为3,500万元。上述借款合计6,700万元。
2022年7月,仟亿达对外投资设立广东中和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金额3,465万元;对外投资设立玉溪仟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金额1亿元。上述对外投资累计达1.35亿元。对上述重大交易事项仟亿达均未及时审议并披露。
其次,仟亿达还存在关联交易违规、对外担保违规问题。2022年5月,仟亿达将持有的子公司仟亿达亿碳(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5%股权以人民币52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北京仟亿碳碳达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董事、总经理控制的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对外担保方面,2022年4月,仟亿达为全资子公司南京仟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也未及时审议并披露。
在信息披露问题上,仟亿达也同样存在其他问题。首先,股权质押未及时披露。2022年7月,仟亿达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两斌质押126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对该质押事项仟亿达未及时披露。而在两个月后,仟亿达经营范围变更完成工商登记并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进行备案,相关事项也未及时披露。
北京证监局表示,仟亿达时任董事长郑两斌、时任董事会秘书柳茹花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韦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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