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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吴文婷 10月15日,梦洁股份(维权)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0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股东许喆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许喆提名郑鹏程增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2024年10月14日,许喆单独持有公司股份8,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许喆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提交召集人,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郑鹏程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郑鹏程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该议案以7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但董事陈洁对此议案投反对票,具体理由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产生的源头,按《股权转让协议》确定,本次新增独立董事中的2名人选理应由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新能”)推荐,但是董事长姜天武及公司在董事会召开之前未曾告知金森新能及董事,自行推荐独立董事人选;这是董事长姜天武强行剥夺了金森新能董事的推荐权;这是对金森新能权益的损害;更是严重影响到金森新能在梦洁股份对董事会的控制权,同时违反了《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第十条第六款规定: 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资料。
实际上,投出这张反对票前,陈洁已经多次表达异议。
今年8月29日,梦洁股份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同时,还发布了一份《关于董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的说明公告》,其内容显示,董事陈洁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投反对票,称其无法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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