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10日,金朝阳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有关公司的附属公司拟1.22亿港元出售香港物业的相关事宜,已于2023年11月10日完成。于完成后,卖方不再为该物业的拥有人。
观点新媒体获悉,今年10月3日,金朝阳集团披露有关出售物业的公告。于2023年8月15日(交易时段后),卖方(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该物业,总代价为港币122,000,000元。
相关物业为香港新界葵涌昌荣路9–11号同珍工业大厦第一期(A座)地下A货仓;一楼A、B1、B2和C室;二楼A、B1、B2和C室;三楼B1和B2室;以及地下16号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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