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6月27日消息,荣丰控股公告,公司就撤销表决权委托事项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长沙文超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新余纳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违约金 2,500 万元。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长沙文超管理企业和新余纳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荣丰控股支付违约金 17万 元。现阶段,本次诉讼已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公司将积极跟进此事项进展情况。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